11名涉嫌遠程賭博犯罪團夥的男女,昨早被控後都不准保釋,繼續還押中央警署,以便協助調查其他類似案件。
兩女九男介于40至68歲,其中兩組被告的姓氏一樣,疑是親屬關系。
兩名女被告杜寶玲(47歲)和施梅琴(52歲),與另八名男被告薛少文(52歲)、薛少發(61歲)、薛少光(67歲)、歐春木(40歲)、施財發(49歲)、林明忠(52歲)、連家昌(60歲)和謝伊南(66歲),各被控一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的罪狀,指他們受指示向賭徒收取萬字票的賭注後,到不同非法網站幫忙下注,協助提供非法遠程賭博服務。
唯一被控公共賭館法令的是薛顯添(68歲)。他被指在2013年6月8日,收取24元的賭注,非法下注萬字票。
他們面對的罪名一旦成立,可判罰款2萬元至20萬元,或監禁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11人昨早8時乘警車到國家法院面控,其中五人聘王萬裏律師代表。案展下月6日過堂。
三天前,警方首次用今年6月生效的有組織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在勿洛、碧山、蔡厝港等全島30多個地點展開突擊行動,逮捕33人,起獲約130萬元、多台電腦、手機、傳真機,以及投注記錄等其他文件。
警方在這個曆來最大規模的執法行動之一,也要求凍結嫌犯存有約650萬元的銀行戶頭,以及總市值約3900萬元的36棟房地産,總資産約4550萬元。
落網的24男九女介于24歲至69歲,目前在有組織罪案法令和遠程賭博法令下接受調查。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這個遠程賭博犯罪團夥相信曾經營好幾個非法賭博網站,提供彩票和賽馬投注服務。
組織結構還包括數個代理和賭客網絡,他們通過組織的網站下注,並協助組織的非法活動如開設網站、提供網絡支援、收賬和記賬等。落網嫌犯過去一個月收取的賭注,估計超過200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