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商可從即日起,向國家環境局申請回收普通垃圾執照。該執照涵蓋不同的垃圾種類,而廢油屬于B.1級。
明年6月1日起,所有廢油回收商必須持有執照才能營業。屆時,食肆如食品零售場所和食品制造商,只能雇用有執照的回收商處理他們的廢油。
回收商可從即日起,向國家環境局申請回收普通垃圾(General Waste Collector)執照。該執照涵蓋不同垃圾種類,而廢油(used cooking oil)屬于B.1級。
根據環境局昨天發出的文告,本地有約50家廢油回收商。執照計劃將確保廢油回收商在回收、儲存和運送廢油等方面,都達到垃圾回收標准。
廢油是指在准備食物過程中,如煎炸食物後的用後油。食品零售場所和食品制造商一般會將這些廢油存放在容器內,再雇用廢油回收商前去收取。
回收的廢油可能會在本地進行加工,或出口到海外,制成如生物柴油的非食用油。
執照爲期一年 費用175元
文告指出,到了明年6月1日,所有食肆只能雇用有執照的廢油回收商。當局將發信給食肆的商業注冊地址,提醒他們有關上述執照計劃,並在信中列出有執照的廢油回收商。環境局網站每月也會更新名單。
廢油回收商可到網站licence1.business.gov.sg/申請相關執照,每張執照的有效期爲一年,費用爲175元。申請時,廢油回收商需注意的事項包括,運輸廢油的羅厘是否清楚印上公司資料,以及儲存廢油的容器是否符合條件等。
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條例,在沒有執照下回收廢油,或雇傭沒有執照的廢油回收商,都可面對最高一萬元的罰款。
廢油回收公司Sky-Land(Oils & Fats)每個月能回收約400公噸至500公噸的廢油。公司執行總監鄭恩毅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他們非常支持環境局推出的新管制條例。
他說:“這麽一來,回收商從哪裏回收廢油,怎麽處理廢油都會有記錄。這可避免廢油是偷來的嫌疑,也能確保回收商妥當處理廢油。我曾聽說,一些回收商會把收來的廢油出口到鄰近國家,而當地業者經過加工後,再把油賣給消費者使用。如果是真實的,這是不道德的。”
餐飲公司金味點心的發言人董金煥說,規定廢油回收商申請執照才能營業,將給予餐飲業者更多保障。“我們的檔口不大,廢油容器其實相當占空間。如果廢油回收商沒有按照約定來收取,這會給我們添不少麻煩。有了執照計劃,就好像有人在監管這些回收商,他們相信會更有責任感,對我們便是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