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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6月起,所有新建的公共和私人住宅都必須安裝煙霧警報器,在發生緊急火患時能發出警報,及早通知屋內住戶滅火或疏散。
據《海峽時報》報道,新加坡民防部隊有意更新《防火條例》(Fire Code),要求新建住宅單位必須安裝煙霧警報器。
這種家用煙霧警報器由電池驅動,每個售價介于30多元到80元,可用雙面膠或螺絲固定在天花板。同商業或辦公樓使用的警報器不同,家用警報器屬于便攜式,安裝時無需拉電線,也不與中央控制系統連接。
據報道,新規定明年中生效後,未來的住宅買家可能得自行支付警報器的費用,但民防部隊也正同基層組織合作,幫助年長者和有經濟需要的家庭安裝警報器。
民防部隊告訴《聯合早報》,他們正在研究這個計劃,會在適當時提供更多詳情。據記者了解,民防部隊可能會在今年底做出相關宣布。
目前,有一定面積的商業、工業或混合用途大樓必須安裝防火警報器,但住家內部沒有相關規定。
爲避免組屋外的公共空間發生火患,民防部隊規定走廊不能擺放過量易燃物品,樓梯口的通路不能受到阻礙。《防火條例》在2013年修訂時,也把組屋走廊不受阻礙的寬度從一米增加到1.2米,讓救護人員和使用輪椅者能順暢通過。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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