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面對金融管理局的起訴,指他使用前妻和司機的證券交易戶頭買賣股票,男子辯稱使用該戶頭的是其兄弟,可是金管局出示證據顯示一些交易來自香港電腦,而該男子當時正在香港,反之其兄弟卻在新加坡。
國家法院拒絕王文興(建築項目經理)的辯詞,並裁定他在2007年9月19日至12月28日用前妻符如貞和司機鄭亞添的證券交易戶頭,欺騙了德意志摩根建富證券(DMG & Partners Securities;現稱興業證券,RHB)和大華繼顯(UOB Kayhian),進而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
此外,符如貞因讓王文興通過她的戶頭買賣股票,也被裁定違反該法令。
這是金管局由廖文森律師代表所展開的民事訴訟。即使王文興和符如貞沒有從交易中套利或避免損失,但他們仍各可被罰5萬元至200萬元罰金。謝國權法官有待向這對男女施加罰金,案件擇日續審。
法官日前發表的判詞沒說明,王文興爲何用他人戶頭交易史丹福置地、金光農業資源等多只股票。然而,金管局在法庭文件中指出,王文興在1998年被判破産,涉案的隔年,即2008年,才脫離窮籍。據知,一般上證券行要求破産者提供按櫃金才讓他們開設戶頭。
判詞顯示,符如貞經王文興介紹,在大華繼顯開設交易戶頭。盡管王文興稱介紹人是其兄弟王輝金,可是證券經紀供證時卻指向王文興。王輝金在審訊時已經過世。
而且,全部的涉案交易都是在網上進行的,但王輝金既不擁有電腦,他的家中也沒有電腦。此外,金管局出示證據證明,在2007年10月14日和12月17日的交易來自香港的電腦,而王文興和當時未離婚的符如貞在香港度假,王輝金卻人在新加坡。
王文興和符如貞並非在訴訟興起時就把矛頭指向王輝金。他們在案件開始了31個月之後,在開審當天才稱王輝金使用符如貞和鄭亞添的戶頭買賣股票。至于在香港所進行的交易,符如貞的說法是王輝金打長途電話請她代勞。(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