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本地欺詐超過50人後卷款跑路的投資公司女老板,已在北京被捕。除了新加坡,她也被指在北京、雲南、四川和廣東等地,以高利息高回報爲誘餌,欺騙他人入股公司,涉及金額超過2000萬新元。
今年7月,本地媒體報道投資公司女老板潘家穎,被指以投資中國公司爲名,廣邀投資人投下巨額資金,之後卻卷款跑路,本地有至少50人受騙。
新華社本月24日報道,中國山西省長治市警方近日破獲重大系列詐騙案,涉案的“潘某穎”已在8月16日被捕。
《聯合晚報》報道指出,雖然新華社的報道沒有刊登嫌犯全名,但文中提到的嫌犯公司名稱“瑞松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與潘家穎注冊成立的公司名稱相同,因此相信落網的“潘某穎”就是潘家穎。
據新華社,今年8月8日,長治市長子縣公安局接到民衆報案稱,王姓受害者被嫌犯詐騙了500萬元人民幣(約104萬新元)。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並在同月16日在北京一家銀行內逮捕正在辦理業務的嫌犯。
調查發現,今年5月,王姓受害者在新加坡經商,因業務需要,須將人民幣兌換成新元。他通過他人結識了嫌犯,對方也答應幫他兌換新元。6月1日,王姓受害者將500萬元人民幣彙入嫌犯指定的賬戶後,嫌犯便以各種理由推拖兌款,後來便失去聯系。
警方查出,嫌犯在2014年于新加坡和北京注冊成立公司,以高利息高回報爲誘餌,先後騙取新加坡、北京、雲南、四川及廣東等地多人入股,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1億元(約2088萬新元)。案件仍在審理中。
《聯合晚報》報道,本地不少受害的投資者已知道嫌犯被捕,並已找律師著手處理。
律師孫慶發說,由于新加坡和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因此潘家穎到新加坡受審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中國方面同意。雖然在本地受害的投資者可通過我國法庭,嘗試凍結嫌犯在這裏的資産,但前提是嫌犯須在本地有房地産或存款。
律師也提到,本地受害者若打算到中國追討,應先確認嫌犯在中國是否也有資産,否則不僅討不回錢,還白白花了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