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綜合 如一
由于電動踏板車與行人相撞的事故越來越多,新加坡從本周一起禁止人們在人行道上騎行電動滑板車。此前曾出現多起事故,其中一例還曾致一人死亡。
新加坡交通運輸部高級部長藍彬明上周日在議會上表示,即日起至12月31日將試行這一禁令,在此期間違令騎行者將受到警告。但從2020年1月1日起,將嚴格執行新法規。
藍彬明說:“明年起,在人行道上騎電動踏板車,一經發現,將罰款1,472美元(新元2,000元)並監禁三個月。”
禁令頒發前不久,據《海峽時報》報道,9月底一名65歲的女性騎自行車時與一輛電動踏板車相撞,事故發生幾天後這位女性死于腦損傷。
藍彬明說,自人們濫用電動踏板車導致越來越多的交通事故相繼發生後,禁止電動踏板車的呼聲越來越高。他補充說,這條犯規不適用于殘疾人。
藍彬明表示,由于電動踏板車對于通勤和送餐服務非常便利,近年來迅速發展到近10萬輛。他說,交通運輸部曾試圖通過實施安全駕駛計劃、限速措施和發放駕駛執照等措施來進行監管,但這並不足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藍彬明說,平均每個月有370名違規者被抓,造成了越來越多的交通事故。他說:“禁止在行人道上使用電動踏板車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這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上感到安全的必要步驟。
新加坡並不是唯一一個禁止電動踏板車駛入人行道的國家。在法國,自從發生了數千起電動踏板車與行人沖撞事故後,就徹底被禁止在人行道上騎行。但法國的罰款幾乎是新加坡的十分之一,僅爲150美元(135歐元)。
據歐洲新聞網報道,德國于今年5月立法,允許電動踏板車上路行駛,但嚴禁其駛入人行道。此外,還規定駕駛電動滑板車的人年齡不得低于14歲,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公裏/小時。德國交通部長當時表示,德國的這一決定“在最大程度確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爲未來的交通鋪平了道路”。
在英國,在公共場所駕駛電動滑板車和平衡車一直是被嚴令禁止的,違者將面臨300英鎊的定額罰款和駕照被扣6分的懲罰。
在美國,各地關于電動滑板車的規定不一。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報道,美國加州比弗利山莊全面禁止電動滑板車;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禁止電動滑板車駛入人行道;田納西州的納什維爾市要求電動滑板車行駛人年齡不低于18歲且擁有駕照;奧勒岡州的波特蘭市則要求所有行駛人佩戴頭盔。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