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七歲小女孩被六旬英國籍教師嚴重非禮下體數次,感到不自在和害怕,卻因爲怕被老師罵,不敢告訴任何人。
一次,她觀看《繩之以法》節目,看到補習教師對學生作出不規矩行爲,得知老師所做的是不對的之後,告訴了媽媽,被告的劣行才被揭發。
另判6周代替鞭刑
被告路易斯·伊恩(Lewis Ian,66歲)昨天被判坐牢18個月。由于被告已超過50歲的鞭刑年限,法官另判他坐牢6周,以代替控方要求的三下鞭刑。
除了七歲女孩,還有另一八歲女孩也被非禮。爲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足以泄露她們身份的資料。
被告是在2010年來新,2012年加入案發時任職的英文閱讀強化班,成爲閱讀專家教師。
被告承認兩項控狀,一項指他從前年9月16日至12月中,在烏節路一帶的閱讀強化班,用手指非禮七歲女孩的下體。他也承認于去年3月1日,在同地點非禮八歲女孩,把手伸進女孩的裙子,然後摩擦背部。
七歲女孩是從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參加被告負責指導的強化班,每班有四到六名學生,上課一個小時半。
案發期間,受害者上課時,被告會坐她身邊,把雙手放在桌底下。他把手伸進她的襯衫,然後順勢滑到女生的底褲,非禮其下體。
女生從《繩之以法》,得知被告的行爲不當後,告訴母親。母親去報警,才知原來另一女生的家長也舉報被告,被告當時已被停職。
控方促法官嚴懲被告,被告身爲教師,卻違反他人對他的信任。他預謀行事,大膽在課室非禮女生,通過假意教導女生來滿足私欲。
被告年齡與受害者差距很大,認爲天真的女生不會舉報他。他數次非禮受害者,每次時間頗長,這些都是嚴懲的因素。
法官同意控方的陳詞,指受害者的年紀越小,就更應受到保護,決定判被告18個月又6周。
被告通過律師求情說,他去年3月被調查後,至今已損失10萬元收入。他有高血壓和心髒問題,刑滿後將被遣送回英國,無法在本地繼續工作,也不可能重犯,促法官給予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