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在住家吸毒,還給毒品讓兩個年輕兒子服食,導致兒子遭“毒害”,昨天被判坐牢11年和鞭打10下。
被告羅斯裏(46歲)面對八項控狀,包括分發冰毒給年輕兒子服食、吸毒、擁毒、販賣毒品和擁有吸毒器具等。控方以前三項控狀讓他認罪,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法官在他認罪後,判處分發冰毒給兒子服食的控狀坐牢10年和鞭打10下,這是有關條文的最低刑罰。此外,被告面對的吸毒和擁毒罪各坐牢12個月,法官下令同時執行。換句話說,他總共須坐牢11年和鞭打10下。
被告住後港91街的一座組屋,兩個兒子分別爲20歲和19歲。
案情顯示,被告的的20歲兒子是在2015年12月開始吸毒。他看見父親服食冰毒,便學父親吸毒。
被告提供冰毒給兒子,父子兩人每個星期吸毒一次。被告的小兒子也有樣學樣,跟著他們一起吸毒。
每天服食二醋嗎啡
除了冰毒,被告也服食二醋嗎啡(diamorphine,海洛英的違禁成分)。他服食二醋嗎啡好幾年,每天服食三吸管的二醋嗎啡。
今年8月4日早上7時,中央肅毒局接獲線報,突擊被告住家,逮捕被告和他的兩個兒子,以及另外三名男子。
肅毒局起回12個吸管,懷疑含有毒品的粉狀物質,經衛生科學局化驗證實是二醋嗎啡。調查顯示,毒品是被告在榜鵝向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購買。
根據記錄,被告曾因吸毒進入戒毒所。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求情時請求法官輕判。法官則告誡被告,希望他以後不要再涉足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