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擁有童版性愛娃娃、“性欺詐”、婚內強奸這些事在新加坡可不是個人癖好,而是犯法要坐牢的!
新加坡法律非常嚴格,對此,褒貶的聲音都有,褒的人說,正是有了這樣嚴格的法律,才有如今秩序井然安全的新加坡,但是貶的人說,這樣的法律簡直就是有違人道主義……(詳情點擊:在家裸體被判監!新加坡竟有這麽多奇葩法律,一不小心就觸犯~)
無論是褒是貶,新加坡也都在不斷完善自己的法律,希望法律可以更符合社會的發展。刑事法改革法案昨天(2月11日)在國會一讀,刑事法典這次修訂比上次在2007年的修改更爲全面。除了加強保護弱勢群體、應對不斷演變的犯罪趨勢,以及確保刑罰與罪行的嚴重性相稱,法案也更新刑事法典,確保法令的一般原則、解釋和辯護更合理化,法律條文與時俱進。有哪些重要或者有意思的修改呢?萬事通帶大家一探究竟!
首次加入“性欺詐”條文
一系列修改《刑事法典》的建議首次加入“性欺詐”條文,謊稱采取保護措施或隱瞞性病,以促使另一方自願與其發生性行爲將列爲刑事罪。
近年來,加拿大、美國、英國、德國等國家頻頻發生這類情況,即雙方同意使用避孕套進行性交,但中途一方偷偷拿掉避孕套,這個行爲被認爲是性侵的一種。
新加坡政府因此提出新條文,以應對上述在法律上不算有違意願,但實際上已違反同意的條件,並可能傷害一方的情況。靠欺騙或誤導獲取性行爲的性罪犯,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或鞭刑,或這些刑罰的組合。
同時,政府決定在性罪行條文的解釋中增添新條文,澄清誤解事實導致同意無效的三個情況:性行爲的性質、性行爲的目的,以及性行爲者的身份。換句話說,假借驅邪、治病名義,或冒充身份(丈夫或情侶)獲取性行爲,都會使同意無效。
有童版性愛娃娃將坐牢
這次刑事法改革法案擴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不僅僅持有、散播和制作猥亵兒童材料有罪,也將禁止兒童版性愛娃娃入境,任何擁有或者散播兒童版性愛娃娃也將違法!
由于擔心兒童版性愛娃娃會讓人對兒童産生不恰當看法,新加坡政府擬禁止兒童版性愛娃娃入境,擁有、生産、銷售和分銷這類性愛娃娃也將觸犯法律。罪成可判坐牢最長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爲了避免未成年人遭商業性剝削。政府也接受檢討委員會的建議,制裁那些持有和散播、制作猥亵兒童材料的罪犯,無論什麽媒介,只要展示的孩童是真實或者逼真的,都屬于違法。
構成侵害少兒的內容包括展露從事性活動、全裸或部分裸體的少兒,以及對少兒施暴和虐待等。
婚內強奸也是強奸罪
婚內強奸究竟算不算強奸?這個話題一直很有爭議!以後在新加坡,妻子不肯丈夫硬來的,就按強奸罪算。
委員會建議,應當廢除現有刑事法典中的婚內強奸豁免權,以便保護所有女性。參與討論的宗教、法律和社會服務界都支持這項廢除,但一些人擔心修正可能對婚姻制度起不良影響,比如會有人虛報被丈夫強奸。
新加坡政府同意應該保護女性免受性侵,不論她們是否嫁給性罪犯,這反映出社會認可婚姻是兩個享有同樣權利者的契合。婚內強奸的調查和檢控,將與一般強奸罪劃一。如果涉及報假案,當事人會受到懲治。
其他修改
1
網上暴露將受罰
偷偷在網上曬自己私處的暴露狂,以後將在新的條文下受到制裁。法案將增添條文,用來對付那些不顧當事人將受到侮辱,或被嚇著的暴露狂,這也包括“網絡暴露狂”。
另一方面,法案配合新犯罪趨勢制定很多新罪名,如偷拍、偷窺或隨意散播猥亵照片,以及暴露狂行爲。政府也接受法律界的反饋,將向他人發送下體等不雅照片的行爲列爲刑事罪。
2
廢除企圖自殺罪
大家都知道在新加坡自殺未遂也是犯罪!不過政府接受委員會建議,決定廢除企圖自殺罪,但強調不會因此轉移重視生命的立場。
但是,協助和教唆他人自殺還是非法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授權警察可以幹預企圖自殺案件,確保沒有人命傷亡。
3
承擔刑責年齡從7歲提高到10歲
新加坡政府接受委員會建議,把須承擔刑責的最低年齡,從7歲提高到10歲,民衆也支持提高到10歲,但社會服務代表建議提高到12歲,以配合聯合國組織的建議。
其實在新加坡被捕的7-9歲的孩子很少,但是10歲以上的就非常多。政府將制定一套適合7-10歲孩子的改造框架,管教觸犯法律的這個年齡層的孩子。框架制定好之後,最低年齡的修訂才生效。
4
制定新法對付詐騙犯
隨著詐騙手段越來越高明,法案也提出新罪名專門對付不易找到受害者的詐騙罪犯。這項罪名著重在確立欺騙受害者的不誠實或欺詐意圖,而不是對受害者的影響。
新罪名的最高刑罰爲20年監禁和罰款無上限,當局強調這是爲對付那些面對多項同類欺詐指控者,而案情構成嚴重背叛、涉及多名受害者和造成重大損失。此外,該罪名沒有強制最低刑罰,法庭可根據案情加以斟酌。
通心粉們,你們覺得這些刑事法案的修改是好還是不好呢?快戳“留言”發表你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