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們爲害香港已經小半年了。翻翻這半年的報道,會發現西方媒體提到這些暴徒,特別喜歡用一個詞:“民主”。
砸東西的叫“民主鬥士”、扔汽油彈的叫“民主抗議者”,放火的叫“民主追求者”等等等等……
至于暴徒們本身,更是言必稱“民主”。黃之鋒在海外社交媒體上的賬號,基本做到了“民主”不離口,每天必念叨兩三遍。
問題是,暴徒們真的“民主”嗎?
就在本周一,暴徒們在天橋上潑易燃液體火燒一位老伯,全身重度燒傷面積達30%。而原因就是這位老伯說了一句,“大家都是中國人”。
同樣是周一,他們持伸縮棍追打一名女孩,還用滅火器噴人家臉。原因嘛,據鳳凰網報道,是女孩說了不同意見。
11月6號,光天化日之下,香港議員何君堯被人照前胸捅了一刀,還是意見不同。
西方媒體管這叫“民主”?這樣的“民主”你們怎麽不在自己國家鼓勵去?
民主是個古老的概念,形式多樣、含義多元,但核心就一條,人民當家做主。不同的制度民主遊戲規則不同,但有一些最基本的規則,比如不同意見要好好商量,靠討論而非暴力達成妥協;尊重別人的意見,不強迫別人改變意見等等。
這是現代社會最基本的政治理念,也是文明社會的基本規則。
禍害香港的暴徒們似乎一點這種教育都沒受過。他們的“民主”就是伸縮棒、汽油彈,見誰都強迫你表態跟他站一邊,有一個“不”字,當場開打。他們的“民主”就是逢政府必反,無條件跟政府對著幹,爲了破壞而破壞。
這種“民主”,法國政論家托克維爾早在兩百年前就在《論美國的民主》中給出過更明確的表達,叫暴民政治。而且暴民政治原意是大多數人的暴政,爲害香港的暴徒們可只有那麽一小撮,他們連暴民這個詞都算不上,只能算是凶徒。
據說有些暴徒幹壞事的時候,手裏舉著美國國旗,嘴裏喊的是美國開國元勳的名字。上次毆打《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的暴徒,就拿著星條旗。
要是華盛頓他老人家泉下有知,看到有人打著他的旗號幹這壞事,非氣得活過來不可。
(來源:中國日報旗下“世界觀”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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