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在電梯非禮一名17歲女生後被捕,警方調查發現他在四年前曾非禮一名14歲女生,結果兩罪齊發,被判坐牢五年和打10鞭。
被告黃·德克斯特·路易(35歲)昨天在法庭認罪。他已婚,有一個兩歲女兒。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被告有重犯風險,專向女學生下手。
案情顯示,去年9月10日晚上10時10分,17歲女生下巴士後走路回家,被告跟著她走到電梯口。電梯門打開後,被告跟著她走進去。女生按8樓鈕。
電梯門在8樓打開,女生走出電梯,被告緊跟在她後面,突然從背後抓住她的頸項,把她往後拉到身邊,跟著把手伸進女生裙底,用手戳她下體。女生大聲叫喊,想蹲下身體。被告抓住她不放。
過後,被告逃離現場。女生母親知道後報警。被告逃跑過程被閉路電視攝像機拍下,他在第二天被捕。被告稱被女生吸引,而興起摸她的念頭。
2012年犯非禮案但逃脫
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懷疑被告涉及另一起在2012年犯下的電梯非禮案,對他展開調查,被告招認。
根據案情,2012年11月14日傍晚7時左右,被告跑步時看見一名14歲女生,激起性欲,跟蹤她到組屋電梯口,然後走進電梯。
電梯徐徐上升,被告突然將女生拉過來,用一只手捂住她嘴巴,另一只手撫摸她的手腳和下體。
電梯上升到10樓開門,被告沖出去,但發現沒有樓梯口,便又跑回電梯繼續非禮女生。
到了14樓,女生逃出電梯,想按鈕不讓被告逃跑,但被告把她推倒後搭電梯下樓逃跑。女生過後報警。
被告面對兩項嚴重非禮和一項非禮罪,控方指出,他在2012年犯下非禮案,但被他逃脫,這次重犯,說明被告的行爲並不是一次過事件。被告有重犯的風險,危害社會,必須嚴懲。
律師說,被告並沒有類似案底,他有抑郁症的病史,並且有自殺傾向,曾在心理衛生學院留醫。他很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