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 Yesterday
在新加坡生活一段時間後
就會發現身邊的小夥伴們
可能會有這樣一句口頭禅——
“By Law 是這樣的啦~”
可見新加坡的法制意識
其實已經是深入人心的了
這也可以算是很多人
會選擇來新加坡的原因之一
因爲新加坡政府
本身就很重視法律嚴令
貪汙受賄幾乎是沒有的事
然而,最近南大貪汙案
確實震驚了我們的朋友圈
南大貪汙案
從2016年到現在2019年
南大貪汙案持續近三年時間
在前幾天終于有了初步結果
其中一名同南大前校長張仲恒
合謀貪汙的中年女子小賴(化名)
認下14項欺騙罪及一項失信罪
共欺騙南大22萬5000新
昨日被判坐牢17個月
但是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南大貪汙案案件前情
要追溯回這起貪汙案
還得倒回2014年7月
小賴先是在張仲恒的提議下
設立了一家資訊科技服務公司
I-KnowHow(簡稱IKH)
這樣一來就能方便投標
NTUitive、TechBiz及IMI的項目
不過在公司成立後
除了張仲恒找來的工作項目外
並沒有接下其他生意
也就是說,實際上並沒有其他資金收入
而且公司的工程名義上
是賴佩仙接下的
但張仲恒卻同時打著TechBiz的旗幟
去聘請職員完成工作
而所開出的發票卻是IKH的名頭
這樣子的操作一直到2016年1月
小賴的魔爪開始向南洋理工伸出
她用個人名義與南大簽下合約
接下長達六個月的工作
月薪爲6500新
但是在做了兩個月後
小賴開始借口不滿工作範圍
遠遠超過合約所列
因而向南大提出聘請助理一事
來源:New Paper
南大接受了她的要求
但是怎麽的也沒想到
她卻找來自己的丈夫當“助理”
並且簽下六個月的工作合約
然而她似乎從一開始
就沒有打算讓丈夫幫忙
因爲她的丈夫其實看不懂英文
僅僅是因爲自家老婆讓他簽
他就沒有任何想法地簽了
但是他這種“助纣爲虐”
讓小賴憑此成功騙取了
南大1萬5000新的定金
而在後來的指控中
小賴似乎覺得自己是“另有隱情”
小賴的代表律師在替她求情時則指出
除了那筆1萬5000新以外
她根本沒有得到任何的錢財利益
犯案也不是自己的個人貪念驅使
案情到這其實差不多明朗了
但是對于小賴
“不是自己的個人貪念驅使”的這個解釋
並不能爲大多數人接受
首先第一個站出來的就是主控官
他指出如果要完成
這長達兩年的犯罪行爲
沒有精心策劃的預謀幹案
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
他以此請法官嚴懲
同時主控官也就她的犯罪動機
提出更進一步的質疑
因爲她的行爲
讓張仲恒得以掩蓋自己的罪行
也因此更容易標到工程
而最終獲利的也是她名下的公司
張仲恒:人不可貌相
而回過頭來看這起貪汙案的
漩渦中心之人,張仲恒
來源:The Straits Times
張在2013年六月至2016年六月期間
任職隸屬南洋理工大學的
創意和企業公司“NTUitive”的前董事
同時也在“NTUitive”的獨資子公司下的
TechBiz及媒體創新研究院擔任要職
在這之前
他還曾在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POS)
出任副局長長達六年
來源:SME Magzine
這個背景看上很強大
至少是很光鮮亮麗
說出去怎麽看怎麽的
都是“一個倍兒有面的文化人”
然鵝“人不可貌相”
張仲恒在2016年8月
被南大一狀舉報到貪汙調查局
而後在去年11月28日正式被控
他所面臨的
是整整120項控狀
其中包括22項欺騙、
96項掩飾和轉移贓款
以及兩項提供虛假報價
違反防止貪汙法令的罪狀
此外他還和曾共同任職于
新加坡知識産權局的前同事小賴一同串謀
共同欺騙南洋理工大學
以及旗下的NTUitive
還有NTUitive獨資子公司
TechBiz Xccelerator(簡稱TechBiz)
兩人的多次合謀
導致欺騙金額高達22萬5000新
但是目前關于張仲恒的審理
還在持續進行中
所以還未能知道這樣貪婪的他
究竟會受到怎樣具體的刑罰
但是至少在目前來說
大家對于這樣的貪汙案
反響相當一致
只能說是真的深惡痛絕
網友熱評
有的網友說話簡短又直接
就潇灑地抛下一句“社會敗類”
這樣高度概括的詞
不過感覺得到這背後深深的不屑
有的網友顯然是開啓了
冷笑話模式
不過嘲諷意味也是相當濃厚
但是有很多人表示
“新加坡,高薪不能養廉”
“需要更多人的支持
每個人都有義務舉報這種人的存在”
也有人表示惋惜
爲什麽要犯下這種錯事
不過也有人站出來說話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事了
NTU還有很多案例”
還有人理智地分析了
爲什麽會有這樣的貪汙案出現:
“等到他們從監獄裏放出來後
他們會失去工作
到時只能乞討謀生
他們會知道後果的”
大家怎麽看待這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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