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涉嫌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AYE)逆向行駛,引發恐怖連環車禍的中年男子,昨天下午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在外,但家人還在籌集保金,尚未擔保他。
目前還押樟宜醫藥中心的林財興(53歲),是通過視像會議過堂,神情鎮定。他的妻女和家人,昨天也出庭旁聽。
國家法院法官蘇文龍把案展下周四(16日)過堂,但如果被告沒被保釋,法庭將在下周一(13日)檢討他的保金。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下令被告如果獲保,其護照須被當局扣押。在保釋期間,他必須每天上午10時到特別調查組報到,不得開車或聯絡車禍的傷者。
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19日早晨8時許,駕駛馬賽地汽車的被告現場被捕,隔天在醫院被控危險駕駛、抵觸公路交通法令。
不過,控方上月3日修改成誤殺,指他開車朝大士關卡方向的亞逸拉惹高速公路行駛時,在靠近25.5公裏處逆向行駛,導致車子撞向另一輛汽車,造成汽車司機梁國華(37歲)喪命。
主控官張露嘉副檢察司告訴法官,樟宜監獄醫療中心精神報告顯示,被告的神智清醒,適合爲自己抗辯或認罪。她說,警方料需要多一周完成調查。控方不會要求繼續還押被告,但要求把保金訂在10萬元。
她解釋,本案須進一步調查,高額保金將確保被告遵從保釋條件。被告的駕駛行爲非常危險,導致四人受傷,其中三人傷勢嚴重;因爲涉及多名受害者,他可能面對其他控狀。
主控官指出,被告目前面對的誤殺罪嚴重,罪成可判坐牢最長10年,或另加罰款,或另加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立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尤斯菲央多(Yusfiyanto)和徐翡代表被告,指控方的保金要求過高,加以反對。
尤斯菲央多律師說,控方指本案涉及多名受害者,但被告目前只面對一項控狀,法庭只須針對這項控狀來考慮。他指如果是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最高刑罰是坐牢兩年,而一般的保金也只是一萬元。
辯方提呈書面陳詞,要求1萬5000元的保金,但蘇文龍法官表明數額過低、控方的10萬元過高後,辯方律師改要求三萬元。
這起車禍也涉及一輛電單車和一輛私人巴士,造成死者的同齡妻子王麗玲、電單車男騎士鄭子洋(34歲)和他後座的妻子曹月婵(34歲)受傷。他們已出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