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X kin
編輯|文刀
繼香港證監會之後,新加坡金融局也開始向經營數字貨幣相關業務的平台招手。
12月20日,新加坡金管局(MAS)在官網宣布將于2020年1月28日起正式實施《支付服務法案》(以下簡稱《法案》),該《法案》規定,經營業務涉及BTC、ETH支付型數字資産相關的交易所、錢包服務商以及OTC平台都必須滿足反洗錢規定,並申請相應的合規化運營牌照。
這一次新加坡金融局將發放的牌照包括貨幣兌換牌照(Money-Changing)、標准支付機構牌照(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以及大型支付機構牌照(MajorPayment Institution)三類,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業務及涉及到的資金量申請不同的牌照。有業內人士稱,從目前交易所的業務形態和體量看,多數平台需要要申請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由于其金融、經濟發達,政策相對寬松,新加坡成了數字貨幣交易所及區塊鏈項目的注冊集中地,量子鏈、唯鏈等知名項目的基金會均稱在新加坡注冊,交易所中,華語用戶較多的BiKi、MXC、ZBG等注冊地也在新加坡,幣安等頭部交易所同樣在新加坡有辦公地。
新加坡“發牌”消息發出後, BiKi、MXC已經第一時間遞交了材料,欲申請合規牌照。
BTC交易服務平台可申請支付牌照
“超級利好,新加坡的牌照含金量很高。”12月20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公布將于2020年1月28日正式實施《支付服務法案》(以下簡稱《法案》)後,節點資本創始人杜均在朋友圈如此評論。
今年的第四季度正值加密貨幣行業低迷期,中國對數字資産交易平台的摸排整治趨嚴,比特幣的價格也跌破了7000美元。如此局面,各國監管層面的每個動作都會撥動從業者緊繃的心弦。此時,新加坡向數字貨幣相關企業抛出橄榄枝。
新加坡的《法案》內容主要面向傳統貨幣支付領域,7項業務中,有一項與“支付型數字貨幣服務”與加密貨幣相關。在新加坡,BTC、ETH等數字資産被定義爲支付型數字貨幣。《法案》顯示,與BTC、ETH相關的交易所、錢包服務商、OTC平台,從明年1月28日起均需滿足反洗錢規定,可申請持有合規牌照運營。
《法案》規定數字支付通證服務企業也需申請牌照
《法案》中共列出 3 種牌照類型,包括貨幣兌換牌照(Money-Changing)、標准支付機構牌照(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以及大型支付機構牌照(MajorPayment Institution)。申請者根據不同的業務以及涉及資金量,可以申請不同的牌照。
按照規定,滿足以下條件中任意一項的企業,都需要申請大型機構支付牌照:從事一種業務類型且月交易量大于 300 萬新幣;從事兩種或以上業務類型,且月交易量大于 600 萬新幣;從事電子貨幣發行業務,且平均每天償付電子貨幣大于 500 萬新幣。若以上條件均不滿足,則僅申請標准支付機構牌照即可。貨幣兌換牌照主要是針對提供貨幣兌換業務的企業,涉及資金量較小。
在費用方面,標准支付機構牌照的費用爲10萬新幣,大型支付機構牌照爲25 萬新幣。此外,申請牌照後還需向 MAS 繳納擔保金,如果申請者的任意一個支付業務在月平均交易量少于600萬新幣,需繳納擔保金 10 萬新幣,其他情況需繳納擔保金 20 萬新幣。
提供BTC、ETH等交易服務的平台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業務情況申請不同類型的牌照。按照當前的彙率算,1新幣約等于5.16元人民幣,對于BiKi、MXC等注冊在新加坡且有一定規模的交易所來說,他們的日交易額動辄幾十億、上百億元,如若申請牌照,皆需申請大型支付機構牌照。
可見,涉及的金額越大,承擔的風險更高,在新的牌照審批要求也更爲嚴格,受監管的範圍也更廣。
有新加坡籍高管是門檻
新加坡要發牌,但並非所有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或服務商都可申請,《法案》顯示,申請牌照的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不少。
《法案》對公司主體與管理人員結構方面有明確要求。
申請者必須是新加坡注冊公司或海外公司的新加坡分支,即該法案的監管範圍適用于所有在新加坡市場實際開展業務和運營的相關機構,而非僅限注冊地在新加坡的機構。
新加坡本地企業或外企新加坡分公司均受監管
公司管理人員中申請企業至少一名執行董事爲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以下條件中必須滿足一條,至少一名執行董事爲新加坡雇傭簽證持有者,且至少一名非執行董事爲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此外,申請企業必須確保其董事,首席執行官,股東和雇員,以及申請人本身符合《“適當”標准准則》。包括申請公司、集團不應有金融犯罪記錄,以及不良聲譽;公司核心人員需有足夠行業競爭力,主要體現在人員構成申請公司的執行董事以及 CEO ,需要在支付服務行業或者金融服務行業的其他相關領域具有足夠的運營經驗;核心人員還需具備管理中到大型團隊的經驗和影響力,確保能夠有效監管公司業務;核心人員的學曆與專業資質證書也將成爲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此外,申請企業須有一個固定的營業地點或注冊辦事處(可爲長期租用),辦公室必須封閉、獨立、私密,以安全保存所有重要帳簿和商業記錄,還必須至少任命一名人員長期在辦公區域待命,以實時解決客戶的任何疑問或投訴。
這樣一來,那些主體注冊在新加坡,但實際運營團隊均不在當地的企業則無法申請合規牌照。
新加坡作爲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政策較爲開放,法律體系較爲完善,是目前全球最熱門的ICO項目落戶地,也是數字貨幣交易所的注冊聚居地。唯鏈(Vechain)、量子鏈(QTUM)等知名項目的基金會都在新加坡;交易所中,BIKI、MXC、ZBG等注冊地也在新加坡,幣安、火幣等在新加坡也有辦公地。
此《法案》的規則主要還是包含在支付服務體系內,並未特別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因此,滿足其條件的交易所是否可以順利申請《法案》中的合規牌照,目前還充滿不確定性。
核科技Bluehelix創始人兼CEO巨建華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出了質疑,他認爲這一支付牌照實際上是“DPT交易平台”(Digital payment token,僅包括BTC和ETH)合規牌照,新加坡政府將BTC、ETH義爲支付型貨幣,這裏的“交易所”是指允許用戶兌換加密貨幣的平台,但目前並不確定支付牌照是不是包含交易所需要的“資産托管+撮合交易許可”。
根據新加坡金融局MAS的要求,相關企業申請時間有限,需在12月18日起截至2020年1月28日期間需向MAS提供相關材料。需要注意的是,MAS 明確表示將不會接受任何逾期申請;申請備案之後, MAS 會相應提供 3-6 個月的備案審核期限。
BiKi和抹茶均已著手申牌
盡管滿足申請條件的交易平台是否在《支付服務法案》的監管範圍內還未可知,但《法案》公布後,MXC和BiKi等注冊地在新加坡的交易平台都在積極的准備中。
MXC向蜂巢財經表示,新加坡《法案》頒布後,MXC團隊第一時間就著手准備申請合規牌照。據悉除新加坡外,其做合規的團隊還在其他多個國家做合規化運營工作,目前已經拿下了愛沙尼亞的合規經營牌照。
BiKi創始人Winter 告訴蜂巢財經,BiKi在新加坡有深厚的運營基礎,目前已經著手准備申請新加坡支付牌照。
此前BiKi方面表示,其正在大力探索全球化路徑,業務已經開展到了越南、韓國、日本、俄羅斯等6個國家,即將在南美、澳洲等地拓展增量市場。注冊在新加坡的BiKi若能抓住機會拿到新加坡的合規運營牌照,對于其拓展合規及全球化路徑來說,無疑多了一份保障。
新加坡《法案》將行的消息公布後,業內有一種聲音認爲,這個金融之國已開始和同樣是“亞洲四小龍”之一的香港展開監管創新的競賽。
11月6日,香港證監會發布《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産交易平台》和《有關虛擬資産期貨合約警告》。兩個文書顯示,將提供證券型代幣交易服務的平台納入監管;用戶端方面,只有合格投資者可以參與。
兩者相較,香港的監管針對性更強,明確對滿足KYC、AML及其他條件的證券型代幣交易平台發放合規牌照;新加坡的監管則不僅包含交易平台,還把提供BTC、ETH錢包及OTC服務的平台也將被納入範圍。
不過,一個月已過,香港方面依然未公開發牌進展。新加坡則給出了明確的申請備案及審核周期。
全球範圍內看,多數國家和地區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暧昧不清”,香港、新加坡這些具有區域意義的金融中心成了排頭兵,開始積極探索將加密貨幣相關業務納入監管,也給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企業們指明了方向——想要長遠發展,合規都將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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