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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設立總公司有哪些稅務優惠
新加坡采取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爲了鼓勵投資、出口、增加就業機會、高新技術産品的生産以及使整個經濟更加具有活力的生産經營活動。例如,對具有新技術開發性質的産業給予5至15年的免稅期;出口産品的生産可以享受*高達所獲利潤的90%的免稅待遇,期限爲3至15年;對計算機軟件和信息服務、農業技術服務,醫藥研究、試驗室和檢測服務等生産和服務公司用于研究和開發的支出允許雙倍扣除。
爲了吸引外資,近年來新加坡政府通過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重點是鼓勵投資政府計劃大力發展的産業。新加坡實行的是內外資企業一致的公司稅制度,國外投資企業與新加坡企業享有同樣的稅收政策。
在政府確定的産業領域內,擴大産品生産的企業、擴大業務的服務公司以及擴大出口的貿易公司被稱爲擴展公司。這些擴展公司將享受新加坡稅法給予的部分免稅優惠。例如,企業爲了增産而增加的資本支出,數額超過 1000萬新元,可以書面申請成爲擴展企業,享受特種免稅待遇,一般免稅期爲5年。此外,新加坡政府還鼓勵新興産業的發展。新興工業和新興服務業是指在新加坡尚未經營過、適合和有助于新加坡經濟發展的産業。爲了發展這些新産業,新加坡政府對這些産業給予5 年-10年的免稅優惠。而投資額大、技術先進的公司,還可享受更長的免稅期。
新加坡十分注意鼓勵企業的創新和自主研發。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和從事研發的公司可獲得10年的免稅期。此外,爲降低企業使用知識産權的成本,政府規定對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而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其預提所得稅稅率自2005年起逐年從15%降低至10%。
爲了鼓勵跨國公司到新加坡設立總部,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地區總部只需繳納10%的公司所得稅。此外,爲鼓勵新加坡居民個人將國外的資金彙回新加坡投資或管理,居民個人的海外收入可以免稅。對居民在新加坡本地通過金融投資獲得的收入也一概免稅
(來源: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