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沒按雇主指示爲患病男童抽痰,釀成意外。呈堂閉路電視視頻顯示,被告花了八分鍾使勁要挖出抽痰吸頭,卻挖不出,但她沒傳召救護車,也沒通知雇主夫婦,直到女雇主下班回家發現,才用鉗子取出吸頭。
負責照顧患脊椎肌肉萎縮症男童的女傭,不按雇主指示,在爲男童抽痰時竟直接把吸頭放進他嘴裏,結果釀成驚險意外,吸頭卡在男童喉嚨內長達12小時。
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女傭庫斯麗妮(36歲),花了八分鍾使勁要挖出吸頭,卻挖不出。她沒傳召救護車,也沒通知雇主夫婦,所幸當護士的女雇主下班後發現,急忙用鉗子取出吸頭,救回兒子一命。
女傭挖喉的整個過程被閉路電視拍攝下來,在法庭上放映,畫面血腥,令人不忍卒睹。
被提控的女傭庫斯麗妮也閉起雙眼不想觀看。她表示既羞愧又尴尬,要求法官不要讓其他人看。
男童臉變紫 需輸氧氣施救
畫面顯示,被告先用一根手指伸進男童的嘴,企圖拿出吸頭。幾次失敗後,她將整只右手伸了進去。
開始時,被告的一根手指沾了血,後來是滿手鮮血。在挖的過程中,被告極其鎮定,還找紙巾和毛巾擦手,然後繼續挖。
男童的臉一度變紫,被告用氧氣罩施救,他才恢複血色。
被告庫斯麗妮昨天承認在去年11月23日上午9時13分至晚上9時15分,虐待4歲男童,使他蒙受不必要的痛苦,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法庭令媒體不得報道足以泄漏男童身份的資料。
現年5歲的男童長期臥床,每天靠氧氣輸送活命,且須時不時吸痰。男童父親55歲,母親44歲,他們在男童床邊安裝閉路電視,用手機隨時觀察男童的情況。
去年3月,被告受聘照顧男童,女雇主教她如何使用抽痰機,囑咐她連接吸管的吸頭,只能放在男童唇邊和鼻子外。
事發當天上午9時許,雇主夫婦上班,只有被告和男童在家。被告直接把管子和吸頭放進男童嘴裏,違反了雇主指示,因爲她覺得這樣吸痰更幹淨和快速。
約9時13分,她發現吸頭不見了,把手指伸進男童嘴裏找,才知吸頭卡在男童喉部。這時她看到血迹,慌了起來,先用手指試圖挖出吸頭,後來幹脆把整只手伸入。
畫面顯示,被告挖的力度頗大。男童的喉嚨在9時15分就開始流血,被告不理會,猛力把手伸進他嘴裏,導致他血流不止。
雇主手機看直播後查問 被告謊稱沒事
9時17分,男童因缺氧臉發紫,供氧機發出警示,被告停手,爲男童人工輸送氧氣。
被告反複取吸頭不果,到9時22分才放棄。她抹掉男童嘴巴的血,又用毛巾蓋住周圍血迹。
9時28分,女雇主用手機查看兒子的情況,發現被告使用氧氣罩,知道兒子氧氣不足,要丈夫查看閉路電視。
被告當時已用毛巾遮蓋血迹。男童父親打電話回家問被告,但只說“有點血”,謊稱男童沒事。
雇主夫婦晚上7時回家,也沒察覺異樣。晚上9時15分,他們發現抽痰機內有許多血,兒子心率特別快,才知有物體卡在喉嚨。
女雇主用鉗子順利取出長四公分、寬兩公分的吸頭。夫婦倆質問被告,但被告面無表情,保持沉默。
夫婦倆即刻召救護車,將兒子送院。兒子留醫兩天後就出院。
主控官張露嘉副檢察司指基于多個因素,應加重被告刑罰,並促法官判被告坐牢18個月。
她說,男童是非常脆弱的受害者,長期臥床,毫無反抗能力,也無法尋求協助。被告不顧男童安危,把吸頭放進他嘴巴,見男童流血,卻繼續挖他脆弱的嘴部,不理會他的痛苦。
被告沒傳召救護車和尋求幫助,讓吸頭留在喉嚨長達12小時。如果不是家長發現,吸頭卡在喉嚨的時間更長。醫生也指出,吸頭阻塞呼吸道危及男童性命,可能導致男童哽死。
法官質疑女傭做醫療護理可行性
劉偉彬法官質疑讓女傭擔任醫療護理工作的可行性。他也認爲控方的刑罰要求過重,關切女傭沒有律師代表。
馬哈茂德律師昨天也在庭內,等候他處理的另一起案件過堂。他欣然接受法官邀請,義務擔任被告的律師。
法官把案件展期,讓律師有時間准備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