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咱們寫文章談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空軍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大霧)改進手頭的F-14A“雄貓”戰鬥機的情況。文章發出去之後底下一群人在評論“爲何伊朗空軍不從我國采購殲-10戰鬥機”、“我們可否協助伊朗空軍更新作戰裝備”,看起來好不熱鬧。
伊朗看不上殲-10
首先要講的,自然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空軍的換裝問題。正如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經提過的那樣,伊朗空軍的換裝本質上可以分爲兩個因素:一是政治上的因素,二是技術上的因素。
因此在制裁法案出台後,中俄等國不僅沒有同伊朗開展更多的軍事合作,連之前正在談的軍貿項目有不少都停了下來。比如著名的伊朗向俄方采購S-300PMU型遠程防空導彈的合同、采購蘇-30型戰鬥機的意向等就全都中止了。外部的制裁因素,無疑成爲了彼時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空軍實施戰術飛機更新換代的較大制約性因素。
S-300PMU型遠程防空導彈
我們之前講過,伊朗空軍作爲深受美國空軍影響、長期使用較爲先進的美式裝備、有較強的進攻性意識的軍種,其對于美式裝備的迷信、對雙發重型戰鬥機的迷信可謂是刻在骨子裏的。而在冷戰結束前後,伊朗空軍作爲“戰時應急”從中國緊急進口的一批殲-7M型戰鬥機和從蘇聯/俄羅斯進口的一批米格-29A型戰鬥機性能相比功能強大的“雄貓”多有不足更是加深了這種印象。
因此咱們如果單純從技戰術的角度來考慮,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空軍遲遲未能完成戰機換裝某種意義上也是自找的。
從技術性能上來講,殲-10戰鬥機並不是伊朗空軍鍾愛的“重型雙發第三代戰鬥機”;
從研發進度上來講,殲-10型戰鬥機直到2004年才開始小批量試裝中國空軍航空兵,到2005年下半年才完成設計定型正式列裝空軍部隊,彼時對伊朗的制裁已經正式開始,從時間節點上來講就不太趕趟了;
甚至在殲-10型戰鬥機第一次在公衆場合露面的2008年第七屆珠海航展上,伊朗空軍在近距離接觸了殲-10後還半公開地給我軍裝備的該型新銳戰機挑了一堆刺。乃至在伊朗的軍事論壇上還有長帖逐個分析殲-10型戰機相比F-14A“雄貓”哪裏哪裏尚有不足。
2010年之前的情況
在2010年之前,擺在殲-10型戰鬥機外貿之路上的“攔路虎”可謂是簡單幹脆、難以克服的:空軍裝備需要。
在彼時空軍軍事鬥爭准備形勢依然嚴峻、“應急作戰”任務依然時不時提出來的情況下,國內航空主機廠寶貴的産能自然必須全部服從于空軍航空兵的裝備換代與軍事鬥爭的需要,而向外出口殲-10以換取外彙相比至高無上的國家利益而言,根本就不算個事兒。
清理出去一只“攔路虎”,來了一堆“小石頭”,咱們可以一一盤點一下:
殲-10自身因素
從殲-10型戰鬥機的分系統配置而言,彼時的殲-10A使用的依然是俄制的AL-31FN型渦輪風扇發動機,在整機出口的情況下,要說服俄羅斯方面同意我們也將俄制發動機出口可不容易;
因此相當一部分與美國保持著相對密切聯系的國家普遍第一選項都選擇了F-16戰機。如波蘭空軍就曾在2006年從美國進口了40多架F-16C/D Block50-52,且在2010年代再度談判准備再引進36架F-16二手機(後來被更新的引進F-35A型戰鬥機的合同取代);而羅馬尼亞空軍在2016年則從葡萄牙進口了15架二手的F-16AM/BM,由洛馬公司協助進行升級,隨後還准備繼續引進32架二手F-16。
波蘭空軍的F-16
至于而是戰機的性能因素……反正這些國家面臨的假想敵都不太強大,准備實施的也都不是高烈度空戰對抗,手頭有那麽點戰鬥機就夠用了。諸如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孟加拉國甚至緬甸空軍都優先選擇了一批米格-29。
因此相比遲遲未能打開軍貿局面的殲-10,反而是FC-1“枭龍”戰機在對外軍貿上屢屢斬獲大小客戶,目前包括巴基斯坦自行組裝的、中巴兩國聯合外貿的,其數量已經超過100架,反而成了比殲-10要成功的外貿機型。以至于目前的巴基斯坦空軍基本上是在拿著F-16C/D Block50-52和FC-1打配合,在作戰體系上也沒有給殲-10型戰鬥機留下多少余地。
因此,殲-10戰鬥機到目前爲止外貿紀錄依然保持爲零,咱們也不用過分在意,沒准在不久的將來,咱也可以向美國人一樣,把二手的殲-10A甚至殲-10B當做剩余産品抛灑給非洲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