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琪 報道
針對本地少年博客余澎杉獲美國政治庇護,新加坡律師公會和新加坡刑事律師協會發函表達不滿,認爲美國法官就新加坡刑事司法制度得出的結論沒有事實根據。
律師公會會長:
掩蓋余澎杉被合理提控
由律師公會會長維賈延德蘭執筆的信函昨天刊登在《海峽時報》言論版。他認爲,美國法官在判詞中表達的看法,似乎掩蓋余澎杉(Amos Yee Pang Sang,18歲)是被合理提控的關鍵事實。
上星期五(24日),芝加哥一名移民法官指余澎杉是因個人政治看法而在新加坡遭受迫害,因此有資格獲得美國政治庇護。
維賈延德蘭說,余澎杉去年在新加坡法庭受審時,承認了冒犯基督教徒和回教徒的控狀,並被合格的法官以刑事罪判刑。“他在任何時候都有律師代表,並獲得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
刑事律師協會會長:
指余澎杉被迫害毫無根據
刑事律師協會會長蘇尼爾也發函說,指余澎杉被迫害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余澎杉受審期間,一切都遵照正當法律程序,法庭也對他相當寬容。
反而是余澎杉第一次被裁定罪名成立後,盡管有律師代表,他還是斷然拒絕接受緩刑監視。
蘇尼爾說,新加坡人極力守護得來不易的多元種族、文化和宗教和諧,因此當反社會分子發表言論企圖煽動仇恨時,國人支持總檢察署的提控行動,並希望幫助這些人改過自新。
他直言,美國法官將余澎杉所言視爲政治言論或他的政治觀點,根本是搞錯問題的重點。“不管你怎麽掩飾,仇恨始終是仇恨,而我們堅信,新加坡人拒絕帶仇恨的政治。”
美國國土安全局較早前曾反對給予余澎杉政治庇護,認爲他在新加坡是在合理的基礎上被提控。當局可在30天內對裁決提出上訴。
律師公會考慮在當局提出上訴或上訴期結束之後,發布更全面的聲明。維賈延德蘭說,允許仇恨言論享有免責權,只會鼓吹破壞有效民主體制的價值觀。“在其他地方這可能是新常態,但新加坡的法律秩序絕對勝過任何荼毒社會言論的輕率想法。”
蘇尼爾則說:“如果美國想要這名行爲有偏差的頑抗者,他們可以留下他。但如果余澎杉要回來新加坡,他要做的是放下仇恨,要不就放在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