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加龍古尼在結霜橋舊貨市場買賣賊贓腳踏車,數月內買賣超過100輛腳踏車,昨天被判坐牢12個月。
被告陳松輝(68歲)原本不認罪,控方以一項接收賊贓罪進行審訊,法官裁決他罪名不成立。但高庭在控方上訴後推翻判決,判他坐牢四個月。
目前在監獄服刑的被告昨天承認剩余的27項接收賊贓控狀。12個月的刑期將在他服完四個月刑期後開始。
案情顯示,被告和朋友曾玉忠(55歲)手頭緊需要錢,兩人決定在雙溪路的結霜橋舊貨市場買賣賊贓腳踏車,並計劃向疑似吸毒的人收購賊贓。
被告負責收購失竊的腳踏車,曾玉忠則負責賣。腳踏車的價格由被告定,兩人平分所得。
從2013年6月到10月間,被告和曾玉忠買賣超過100輛腳踏車,價值55元到900元不等。
被告不是初犯,有接收賊贓和欺騙等案底。
古迪星律師昨天促請法官輕判時指出,被告已68歲,有三個成年孩子,還做了祖父。他沒受過教育,買下腳踏車前會問腳踏車是不是偷來的,很多時候對方回答“不是”。被告買賣的腳踏車並不是每輛都是偷來的。
控方則認爲不應輕判被告,主控官卡薇達副檢察司說,被告並非一開始便認罪,他是在無罪的判決被高庭推翻後才認下剩余控狀。
曾玉忠在兩年多前被治罪,他在2014年8月6日認罪後被判監12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