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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衛組織:目前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界定爲“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爲時過早。
在就新型冠狀病毒召集的應急委員會舉行了兩天會議後,世界衛生組織在當地時間23日晚、北京時間24日淩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目前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界定爲“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爲時過早,暫時不將疫情確定爲“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世衛討論 “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意味什麽?
是否構成“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對于中國和周邊國家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麽?
2003年,SARS爆發後世衛組織更新《國際衛生條例》,旨在通過要求各國報告危險的疫情,使世界各國免受傳染病的侵害,在一國疫情爆發時,其他國家可以隨時做好響應准備。
根據2005年通過的新版《國際衛生條例》,“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英文簡稱PHEIC)定義是指——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他國家的公共衛生風險,並可能需要采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的事件。該定義暗示出現了以下的局面:嚴重、突然、不尋常、意外,對公共衛生的影響很可能超出受影響國國界,並且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國際行動。一旦宣布,世衛組織會提醒各國必須開始考慮如何加強防控、提前准備應急措施、准備病例隔離等事宜。
是否宣布爲“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一個重要考量標准是,病毒是否具備持續的人際傳播能力。與此次新型冠狀病毒同屬一大類的、在2012年及2015年中東及韓國爆發的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病毒疫情,就是因爲當時尚無證據顯示病毒具備持續的人際傳播能力,而沒有被世衛組織列爲“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此次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是否能夠持續地人傳人正是本次會議上專家們的爭論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