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的吉祥物“米兔”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爲了它,小米頭疼了兩年的時間,這是爲何呢?
引證商標于2008年11月27日申請注冊,于2010年7月7日獲准注冊,核定使用在第3類的“化妝品,洗發液,牙膏”等商品上,目前在廣東某公司名下。
小米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遞交了上訴書,還是被駁回了。
雖然屢次失敗,但是小米仍然沒有放棄。我們注意到,第7080708號“米圖Mi-tu”商標目前被提出撤三,如果成功撤三,小米拿下第27996012號“MITU”商標就有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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