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欣穎 報道
貨車司機因爲疏忽駕駛撞上行人,導致對方嚴重受傷,留醫10天後過世。
肇禍司機大衛約瑟約翰(62歲)日前承認兩項控狀,法官判罰款1萬元及吊銷各級執照五年。死者是王福興(79歲,譯音)。
車禍發生在2015年11月13日晚上約7時14分,被告在歐南路朝廣東民路行駛,貨車當時是在五條車道中的第四車道。
由于右邊有一條小路,被告留意小路出來的車輛,未注意前方路況,因此沒看到在第四條車道行走的王福興。結果,他沒有及時減速,導致貨車撞上對方。
根據目擊者口供,當貨車撞上死者後,向前行駛一小段才停下,死者隨之倒臥在地。事發時,天氣和路況良好。
死者被送往新加坡中央醫院急診部門。猛烈沖擊力導致他頭部重創,身體多處受傷,包括肋骨骨折等。死者一直昏迷不醒,留醫10天後,于11月23日淩晨3時零4分宣告不治。
辯方律師說,本案沒有加重刑罰的因素,死者當時非法過馬路,因此這宗意外是一場悲劇。但控方律師反駁說,被告駕駛時,沒有遵守基本安全行爲,即檢查周圍路況。
法官王沁茹說,被告駕駛時的確有所疏忽,因爲他沒有看到已順利越過三條車道的死者。即使死者違規過馬路,也不能就此說死者須爲意外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法官在考慮類似案件刑罰後,判被告最高罰款額1萬元,即日起吊銷各級執照五年。由于控方要求被告坐牢兩至四星期,目前正考慮上訴。
被告也涉及另一起交通意外,導致九歲的騎腳踏車者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