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德銘 報道
一名青年在12個小時內連幹兩案,淩晨搶劫客工後,同日下午又與同夥圍毆一名中學生。這名青年昨天被判緩刑監視36個月,外加2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案情顯示,去年8月24日約淩晨1時30分,被告丹尼爾(18歲,Mohammad Daniel Abdollah)與兩名15歲及16歲的同謀在美智路30號盯上一名24歲的客工,上前對他拳打腳踢,搶走約700多元的財物。
三人事後平分贓物,一人分得150元現金,剩余的錢則用來買其他物品。
此外,三人前一晚(23日)約10時相聚時,其中一名同謀指曾與一名叫“阿琪”的男生起爭執,想隔天去找他,另外兩人都答應同去。
8月24日上午11時,三人與另外兩人會合,一起到淡濱尼一帶的一所中學等候阿琪出現。
下午約1時30分,一名15歲的男學生走出校舍,同謀認得是阿琪的同學,便上前詢問,但男學生並不理睬。
五人決定尾隨,在抵達淡濱尼42街一座組屋底層時,其中三人開始圍毆男學生,其余兩人則負責把風,直至看到一名保安人員出現,五人才逃離現場。
被告昨天面對搶劫時致傷他人與蓄意傷人的罪名,被判緩刑監視36個月以及2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被告面對的另一項搶劫控狀也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若緩刑期間觸犯條例
將可能判入改造所
由于被告即將入伍服役,因此控方建議的是緩刑監視,而非進入改造所。
法官下判後向被告指出,他獲判緩刑與社區服務的刑罰算是“非常幸運”,因爲一般搶劫的罪行可坐牢外加鞭刑。法官提醒被告,若他在緩刑期間觸犯緩刑條例,將可能面對原應承受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