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婦女謊稱親戚在科技巨頭“蘋果”工作,能以優惠價格買到各類科技産品,從而向四人共騙取了1萬3000多元。
被告陳特麗莎(47歲)昨天承認10項欺騙控狀,法官判她坐牢16個月。據一項控狀的案情顯示,被告去年8月21日在一場聚會上,向一名受害人林虹儀謊稱,能請在蘋果公司任職的親戚,幫忙以優惠價格買到iPhone 7、iPhone 7 Plus及iPad等産品。
受害人因急需一台新手機,因此向被告訂購兩台iPhone 7 Plus,並將1160元轉入被告銀行戶頭。
去年9月11日,被告告訴受害人貨品已送到。被告當時再度叫受害人購買一個蘋果産品,並告訴他下個産品將會免費的。
受害人被“促銷”所吸引,再把2040元轉入被告的銀行戶頭,用來購買三台iPhone 7 Plus手機及一台iPad平板電腦。然而,之後被告多次以延誤爲由,遲遲未把貨品交給受害人。受害人于10月6日報警。
被告也以相同手法欺騙另三名受害人。從去年7月至10月,被告總共行騙10次,共騙取1萬3075元,只將其中1950元歸還受害人。(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