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楷婷 報道
在聖希爾達教堂的一間房內縱火,涉案男子昨天被控惡作劇縱火,意圖損壞建築物。
被告楊良財(60歲,譯音)被控在本月16日早上6時45分至6時50分之間,在加東一帶錫蘭路(Ceylon Road)41號的聖希爾達教堂(St Hilda’s Church)縱火。
這起火患涉及教堂二樓一間房內的一些書籍,火勢限于房間內,沒有蔓延。民防部隊當時接獲通報後,趕到現場使用壓縮空氣泡沫將火勢撲滅,沒有人受傷。據了解,案發時,被告是教堂的職員。
案展25日過堂
根據控狀,被告明知會將教徒一般用于禮拜的地方燒毀,還是這麽做。
如果罪成,被告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10年,並可另加罰款。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案件提堂時,身穿白衣的被告站起來面控,神情木然。
法官批准控方要求,將被告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帶他外出協助調查搜證,案展本月2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