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策劃公司老板對一名陌生女子起色心,捂住她的嘴巴,硬將她推倒在地,強行撫摸她的右腿內側。
被告陳裕明(38歲)後來逃跑,爲躲避街頭的閉路電視,走遠路回家。警方查出他的身份,上門調查,他把燈關掉,讓警方以爲沒人在家。不過,他最終還是被捕。
被告昨天承認一項嚴重非禮罪,法官判他坐牢27個月和鞭打四下。
去年8月2日淩晨,27歲女子下班後步行回家。當她經過合樂路,被告看見她,對她起了色心,想摸她臀部。
被告跟蹤她回家,當女子停下來查看手機,被告找地方躲起來。女子並不知道被人跟蹤。
後來,被告戴上手套和帽子後沖向女子,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巴。女子不停掙紮和呼救,被告就將她推倒在地。
被告伏在女子身上,把手伸進她褲子觸摸右腿內側。女子不停掙紮,抓起她的手提袋用力打向被告臉部。被告放開女子後逃跑。女子事後報警。
爲了躲避閉路電視,以及避免引起人們注意,被告走遠路回振瑞路住家。他回到居住的組屋,故意搭電梯到18樓,然後走上20樓回家。被告隔天將帽子和手套丟掉。
警方事後檢查安裝在街頭和巴士站的閉路電視,找到被告跟蹤女子的畫面。但由于燈光和樹木的關系,閉路電視沒拍到案發過程。
不過,警方最後查出被告身份,上門逮捕他。被告故意關燈,讓警方以爲沒人在家便會離開,但警方不放棄,繼續敲門。被告知道躲不過,最後開門。
根據醫藥報告,遭非禮的女子右腿、左肩膀和額頭有瘀傷,左手肘被抓傷等。(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