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電單車騎士在高速公路行駛時,被交警發現沒將頭盔系好。交警准備開120元罰單時,他卻以30元“咖啡錢”試圖賄賂交警,昨天被判坐牢四個星期。
孫嘉榮(譯音,30歲)今年1月11日早上10時15分,在武吉知馬高速公路騎電單車時被巡邏交警截停。
交警拒收 他硬塞被捕
交警用馬來話告訴孫嘉榮,由于他的頭盔沒系好,所以要開120元罰單給他。孫嘉榮求交警寬容,並說他日薪只有80元,但已有幾天沒收入。
然後,孫嘉榮說要給交警30元“咖啡錢”,希望對方不要開他罰單,但交警斷然拒絕。孫嘉榮沒意識到自己已犯罪,還掏出三張10元鈔票塞入交警的褲袋裏。交警見此,把他上铐逮捕他。
孫嘉榮昨天承認一項行賄控狀後,被判四周監禁。他以華語通過通譯員告訴法官,那是他第一次在新加坡被捕,當下很緊張,所以做了糊塗決定。他明白自己錯了,感到懊悔。
孫嘉榮案發時持有本地工作准證,受雇于一家裝修公司當工地員工。
貪汙調查局昨天在孫嘉榮被判刑後,發出文告強調新加坡對賄賂秉持“零容忍”態度。“貪汙調查局嚴厲看待任何賄賂罪行,並毫不猶豫對任何罪犯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