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訊)男子醉酒後跑到和他無關的車禍現場,對目擊者指手畫腳,還朝警員爆粗口,最終被判坐牢4周。
被告吳金權(40歲,音譯)抵觸包括使用暴力阻礙執法、騷擾、滋事、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以及魯莽行爲危害他人性命的控狀,控方針對其中三項提控,其余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事件發生在廈門街。(檔案照)
案情顯示,2018年8月27日晚10時10分,警方接獲一起在廈門街的撞車逃逸報案,並派遣兩名警員到場調查。
警方到場後,向一名相信是目擊者的女乘客問話。被告這時從對面的酒吧出來,向車禍現場走去。被告朋友問被告要幹嗎,被告用福建話回答到:“雞婆,雞婆。”
被告聽了一會兒警員和女乘客的談話後,突然大聲朝女子大嚷,指她和車禍無關,並讓她離開。
警員立即制止被告,要求他離開,但被告拒絕,還對其中一名警員說:“爲什麽我要聽你的,你只是一名交警。”
警員說交警也是警察,被告聽後大笑,讓女乘客不要理警察,還對警員爆粗口。兩名警員試圖勸被告冷靜,但被告繼續辱罵,隨後被警方當場逮捕。
當坐在路旁的被告聽到警方增員的消息後,突然起身要離開,還用雙手推開警察,導致警員向後退。
警員試圖铐上被告,被告不斷掙紮,緊緊拉住欄杆,大喊:“交警濫用職權!”還讓公衆報警,最終被警員制服,並帶回警局。
經檢測,被告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71微克的酒精,超過法定上限近兩倍。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4周。
文/《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