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修正後將阻止不適合者經營公共娛樂場所,不當業者將更難走法律漏洞,或利用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通過更嚴格的監管條例和更高刑罰,以加強對公共娛樂業者管制的公共娛樂與集會(修正)法案,昨天三讀通過,並將改稱“公共娛樂法令”。
內政部政務次長安甯·阿敏昨天在國會提出法案二讀時說,去年有超過600起公共娛樂場所的違例個案,違例的公共娛樂場所占了2700個執照持有者的20%左右。
這些違例個案中,有九成屬于輕微違例,包括沒妥善管理好員工的記錄,或沒阻止表演者與客戶交際。安甯·阿敏說,剩余的一成屬于嚴重違例,包括場所過度擁擠,構成安全問題。去年涉及嚴重罪案的有38起,包括重傷和糾衆鬧事。
內政部管轄的公共娛樂場所包括夜店、台球場和電玩中心。
法令修正後,將阻止不適合者經營公共娛樂場所,而不當業者將更難走法律漏洞,或利用公共娛樂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安甯·阿敏說,政府通過不斷微調,確保條例與時並進且持續有效。目前每五個公共娛樂場所,就有四個保持良好記錄;只有一小撮不當業者違例,不與警方合作,制造治安問題。
對于多數守法的營業者,政府是放松管制,持續這行業的活力,包括讓業者享有比現有一年標准期限更長的執照期。
昨天有12名國會議員和官委議員就這項法案發表看法,並給予支持。一些反映選區居民所關注的課題,包括公共娛樂場所引發的喧鬧、不良風氣和毆鬥事件,如何影響和幹擾居民的日常生活。
多單位合作評估業者申請
三名議員提問當局在批准設立公共娛樂場所時,如果靠近住宅區、宗教場所、學校或綜合發展項目,是否應有距離的限定?
安甯·阿敏說,新加坡是高度稠密的城市,要限定距離有一定的困難。議員如果在他們的選區碰到這類事件,只能視個別情況而加以考慮。
如今,警方在評估業者的申請時,也與建屋局和市區重建局等不同的機構密切合作,同時考慮居民和利益攸關者的反饋。
法令修正後,涉及重罪的業者或相關人士一旦被控上法庭,警方有權馬上吊銷其營業執照。這些重罪包括涉及毒品、販賣人口和有組織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的罪行。
如果懷疑娛樂場所涉及罪行,或碰到不讓執法人員進入娛樂場所視察的業主,法令也授權執法人員可強行進入,有效快速地偵查違例事件,免除申請庭令的需要。
安甯·阿敏說,去年,警方進行超過1000次的視察行動,而無照營業的個案只有12個。
法令修正後,無照或在執照吊銷期間提供公共娛樂的人士,最高罰款額將從1萬元提高到2萬元。
目前,執照持有者如果多次違例而被控,只有被定罪的罪狀會累積違例記分(demerit points)。
不過,修正法令讓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的罪狀也同樣累積違例記分。
業者如果在兩年內累積21分,執照將吊銷一個月,24分就被撤銷。
爲了阻止不適合者經營公共娛樂場所,法令也把申請營業執照的人士,擴大到與生意有關的人士,比如公司董事和合夥人。
安甯·阿敏說,爲預防不適合者委托他人申請新執照,警方將嚴加審核申請者的背景,看他是否與不當業者有關聯。
另外,一些議員質疑法令授權“經過合適訓練者”可進入娛樂場所視察的可行性和其權力,安甯·阿敏說,這些人也可以包括具有相關經驗和技能的輔警或退休警察。
另外,法令摒棄“集會”是因爲2009年制定的公共秩序法令,也管轄包括群衆大會、講座和論壇的“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