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部隊少校經常到女同事的座位找她聊天,但因他的坐姿奇怪,引起對方懷疑。有一次她看見桌下亮出閃光燈,才驚覺自己成了少校偷拍裙底的對象。
傅叔平(譯音,45歲)去年3月4日和9日在民防部隊總部,用手機偷拍女同事(26歲)的裙底,日前被判坐牢五周。法官在判刑時說,傅叔平有預謀犯罪,以聊天爲名侵犯女同事的隱私,違背了女同事對他的信任。
傅叔平案發後已離職,之後從事電話行銷。
調查顯示,已婚的傅叔平兩年前就開始偷拍女同事的裙底,只是他落網時已換了手機,舊手機在他刪除影片後被轉售了。
除了上述女同事,他還曾在搭電動扶梯時,偷拍一名身份不明女子的裙底。
傅叔平稱,他在夜深人靜時觀看這些裙底影片來減壓。
控方在傅叔平兩周前承認兩項侮辱女性尊嚴罪名時,促國家法院判他每項控狀入獄六周。
辯方律師陳其玉則希望法官考慮到女同事被偷拍時穿著安全褲,所以她的隱私受侵犯的程度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