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大學一名教授三個星期內七次偷竊總值400多元財物,法官基于他的精神狀況,昨天判他接受強制性治療18個月。
被告余明裕(55歲)在上個月20日承認七項偷竊控狀,法官要控方提呈強制性治療報告,看他適不適合接受這種以社區爲基礎的刑罰。
案件昨天下判,控方提呈的報告推薦余明裕接受強制性治療。根據報告,被告案發時抑郁發作(depressive episode),可能是導致他犯案的因素。
法官在控方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判余明裕接受強制性治療18個月。
余明裕案發時是南大電子與電氣工程學院教授,昨天在家人陪同下出庭。他是在2016年1月9日至29日間偷竊,前後七次,有時隔一兩天便去犯案。
失竊的兩家職總平價合作社旗下便利店,分別設在武吉知馬路和杜尼安路的埃索油站。余明裕所偷的東西,最便宜的是價格1元8角的牙膏,其他物品包括汽車清潔劑、空氣芳香劑、噴發劑、玻璃清潔劑、便攜充電器(power bank)及黃梨撻等。他每次偷竊的東西總值最少24元,最多133元。
余明裕的不法行爲被這兩家便利店的閉路電視拍到。便利店經理分別在1月28日和29日檢查閉路電視,發現余明裕在27日和29日當天偷東西。該名經理認出余明裕是常客,于是就找出他的名字和汽車車牌號碼,然後在30日報警。
警方確定余明裕的身份後上門逮捕他。余明裕承認在27日和29日偷竊。警方過後在余明裕家中還搜出一些物品。余明裕事後償還250多元。
警方調查也顯示,余明裕之前曾五次到那兩家便利店偷竊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