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認爲,中國人自古不好擴張,但這個認識,並不准確。漢武帝前,中國人有擴張基因,無擴張實力;武帝之後,有了實力,卻逐漸失了基因。兩者缺一不可。西漢以前,兩方面原因決定了中國無法擴張。從生産力看,中國處于萌芽和發展階段,生産力不發達始終制約著中國的經濟基礎。連內憂問題都無法解決,作爲上層建築裏最奢侈的擴張戰爭,自然無法提上日程。從地緣看,中國東臨大洋,無處可擴;北抵荒漠,羌胡擾攘;西有高原,卻“千裏走黃沙,萬裏無雞鳴”,南有蠻夷,又入不了曆代王侯之眼。
漢武帝時,中國國力在長期積累下發生質變,國家姿態在整體上由“收”變“放”,擴張條件初步成熟。《漢書》載,武帝“用兵數十載,擊匈奴,破夷狄”,凡“未臣服之民”,無不一一拜訪。因此,中國人是有擴張基因的。但隨後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又開始蠶食這基因。儒家“以仁孝治天下”的根本思想,逐漸根植人心。一個以“仁德”爲天下先的民族,如何會尊崇“鐵血幹戈”?可不尊崇,並不代表沒有能力做。1777年,一位叫芳伯的中國人,在他需要這樣做時,就做到了。芳伯不僅在海外建立起一個完整獨立的國家,國土面積超過葡萄牙,而且締造出世界上第一個共和國: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芳伯其人
芳伯生于清朝乾隆三年(1738)廣東嘉應一個窮苦人家。他的青少年時代與當時窮人子弟並無不同。科舉是唯一出路,前半生都忙于科舉,就是芳伯的寫照。乾隆年間的科舉制,在地方有縣試、府試和院試,考取上一輪,方有資格參加下一輪考試,以此類推。全部通過,就是秀才。秀才之後,再考舉人,舉人則是會試和殿試的敲門磚。而芳伯注定無仕途之緣,僅第一步“縣試”,就讓他兩次名落孫山。史載芳伯“十五有志于學,年二十五,通八股及詩賦,不善策論,年三十,縣試不中,又三年,不中”。第二次落榜時,芳伯33歲,在那個人均年齡不及半百的年代,他已步入中年了。
芳伯雖然屢試不中,但他不同于那些老秀才,願意將一生澆灑在筆杆子上。他自知科舉之路不通,立刻掉轉船頭。當時廣東地區和東南亞通商頻繁,芳伯的一位朋友建議他南下發展。芳伯決定南下後,在《自提金山賦》中寫道:“居龍潭三十余載,如今卻是出龍潭而入虎穴”。他將清朝比之于龍潭,是諷刺科舉制的不人性,將南下比之于虎穴,是形容未來之艱險。于是,34歲——在他原以爲自己會曆任知縣、知府的年紀——芳伯了斷了過去,開始新的征程。
芳伯的目的地,是婆羅洲的坤甸(今印度尼西亞的龐提納克)。他到坤甸後,有的只是一點資金,幾個朋友,滿腹經綸。而當時的坤甸,黃金多,華人多,土匪多。在朋友幫助下,芳伯定居于坤甸南部卡普阿斯省,並立即開始治生。他見當地華人衆多,文化落後,決定撿起舊時家當,教書育人。1772年底,他的生存問題基本解決,便開始圖謀發展。
坤甸最大的産業是金礦。《東南亞華僑史》中說“坤甸當地五分之一的馬來人和華人,都直接或間接依靠金礦生存。荷蘭東印度公司也觊觎金礦。”芳伯准備進軍礦業,但他又無啓動資金,所以他模仿荷蘭東印度公司,提出一個折中方案:雇傭工人開采,以固定分紅交換勞動。芳伯投入自己所有積蓄,在住所成立了蘭芳采金公司,並雇傭了少量工人,與他們訂立契約。契約規定“如果爲蘭芳采金公司提供勞動,就可享有銷售額中的固定分紅。”在銷售渠道方面,芳伯聯合國內朋友,准備打通廣東市場。
芳伯的滿腹經綸,在科舉考試中一敗再敗,卻在商業中爆發出來。不到兩年時間,蘭芳采金公司已擴大到2.5萬人的規模,市場占有率爲坤甸第一,超過了荷蘭東印度公司。1774年,由于芳伯事業上的成功和在華人中的影響力,他被當地華人擁戴爲坤甸王。不過這一尊稱在當時唯一的承載,還只是蘭芳公司和芳伯的個人威望。
建立國家
芳伯的成功招來了巨大反撲,荷蘭東印度公司蠢蠢欲動了。對蘭芳公司的圍剿分爲三步。首先,荷蘭東印度公司聯合其它采金公司,與蘭芳公司展開貿易戰。他們提高采礦工人工資,改善他們的待遇,爲他們修建更好的住處。同時,人爲壓低黃金市場價格。這兩項反制裁讓蘭芳公司流失了一批工人,又不得不壓縮成本。但蘭芳公司當時最大的金主,是中國,廣東市場的成功開拓,使芳伯成功抵擋住了這次攻擊。
荷蘭東印度公司見貿易戰失敗,便祭出了第二招:試圖通過非正規武裝沖突剿滅蘭芳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擁有相當強大的私人武裝,《東南亞華僑史》記載他們“擁有超過一萬人的雇傭軍,以及五十多艘各式艦艇”。不過,在對蘭芳公司的第一次熱戰中,荷蘭東印度公司仍然不想親自出面。他們利用當地橫行的惡霸土匪,派人暗中指導他們,又給他們提供武器,攻擊蘭芳公司的人員和財産。爲對抗這次進攻,芳伯不得不建立起一支屬于蘭芳公司的私人武裝,這支私人武裝部隊在坤甸和坤甸北部的東萬律,兩次擊敗了武裝匪寇,撲滅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第二次圍剿。
最後,荷蘭東印度公司不得不親自出馬,他們動用了當時所有武裝力量,與蘭芳公司展開決戰。不過,由于坤甸地區主要以華人爲主,芳伯在當地的威望又很大,而荷蘭東印度公司作爲侵略者,名不正言不順,人心已經逐漸向芳伯傾斜。在荷蘭東印度公司對蘭芳公司的正面決戰前,人心突然反轉,來自坤甸周邊的幾十萬華人,紛紛表示支持芳伯。荷蘭東印度公司見狀,知道大勢已去,所以沒有和芳伯的武裝力量交戰,就退出了在坤甸的競爭。
此時,芳伯的威望和影響力,已遠遠不限于蘭芳公司了。當地華人在尊稱他爲坤甸王時,現在又給他的名字“芳伯”之前,加了一個“羅”字,成了“羅芳伯”。這裏的“羅”,正是婆羅洲的簡稱,在當地人眼中,芳伯已成爲他們的絕對領袖。正是在這種衆望所歸的局面下,當地華人提出“擁立芳伯爲王,建立華人國家”的口號,這一口號,道出了當地所有華人的心聲,而芳伯也沒有拒絕這一提議,只是他有三個條件:只成立共和國,自己永不稱王,以及,歸順清朝。1777年,中國人在海外建立的第一個國家: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成立了。其國土面積近10萬平方公裏,比葡萄牙(9萬平方公裏)還大。
稱藩清朝
1777年成立共和國時,芳伯只有38歲,距他當年落榜,也只過去了5年。但這是天翻地覆的5年。“魂歸故裏,報效祖國”的理想,一直深埋在芳伯心中。建國不到兩個月,芳伯開始籌劃歸順清朝之事。他原先計劃親自觐見乾隆,但屬下勸說他,如要歸順,應以國家名義與清朝政府交涉,而非以私人名義。于是,芳伯派遣了使團出使清朝。然而,乾隆的狂妄自大和剛愎自用令人咋舌。乾隆認爲,芳伯建立的所謂共和國,只是野蠻人建立的蠻夷之邦,根本配不上歸順清朝。芳伯得知乾隆的意思後,又想通過稱藩的方式歸順,而這一次,又被乾隆拒絕了。
這個結果對芳伯造成了巨大打擊,他一生中最高的理想,從此成爲泡影。被清朝拒絕稱藩後,芳伯將他余下的人生用來建設蘭芳共和國。在任期間,他在民主制度,軍事,經濟和教育方面,都有突破。1795年,芳伯去世,他的蘭芳共和國,又走過了93年,在1888年,滅亡了。芳伯奮鬥一生,深刻影響了婆羅洲地區的華人。他給他們一個祖國,給他們越來越好的生活,而芳伯自己最大的心願,卻始終未能實現。今日印度尼西亞婆羅洲地區,居住著30多萬華人,而他們也大多是當年蘭芳共和國華人的後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