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田徑總會副會長(競賽)羅長彪被控非禮女田徑員,法官昨天案展三個星期過堂。
被告羅長彪(72歲)于上個月25日被控五項非禮控狀。他當時並沒有代表律師,面控後表示要抗辯。
案件昨天過堂,律師表示剛受委爲代表律師,需要一些時間處理案件。法官案展本月22日過堂。一般相信,律師將代表羅長彪向總檢察署陳情。
案件發生在2011年底至2013年3月間,聲稱遭非禮的兩名女田徑員分別爲16歲和18歲。他被指在淡濱尼體育場或碧山體育場犯案。
羅長彪涉嫌三次非禮16歲女生,其中兩次涉嫌摩擦她的下體周圍,另一次被指抓住女生的右手,並觸摸她的右腿。
至于18歲女生,羅長彪被指兩次摩擦她的下體周圍。
羅長彪曾當過高級監獄官,他是一名田徑教練,曾擔任國家隊教練,也是田總高水平主管。
根據媒體報道,羅長彪已在上個星期向田總申請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