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田徑總會副會長(競賽)羅長彪被指在五年多前非禮女田徑員,結果被控上國家法院。
案件發生在2011年底到2013年3月間,聲稱遭非禮的兩名女田徑員分別爲16歲和18歲。
爲保護兩名女生的身份,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她們的名字、住址和照片,以及任何可能泄漏她們身份的資料。
將聘律師抗辯
被告羅長彪(72歲)在本月25日被控五項非禮控狀,他沒有代表律師。羅長彪告訴法官他打算聘請律師,並表示要抗辯。案展下月1日過堂,羅長彪獲准保釋。
羅長彪曾當過高級監獄官,他是一名田徑教練,曾擔任國家隊教練,也是田總高水平主管。
他涉嫌三次非禮16歲女生,其中兩次涉嫌摩擦她的下體周圍,一次被指于2011年底在淡濱尼體育場犯案,當年羅長彪近67歲。
另一次他涉嫌于2012年初在碧山體育場犯案。
羅長彪也涉嫌在2012年初,被指在碧山體育場,抓住女生的右手,並觸摸她的右腿。
至于18歲女生,羅長彪被指兩次摩擦她的下體周圍。其中一次是于2013年初,另一次于2013年3月某日,兩次都在淡濱尼體育場。由于案件還在提控階段,案件詳情不得而知。
根據法律,非禮罪的刑罰是坐牢最長兩年,或鞭刑,或任何兩項刑罰兼施。但如果案件被告超過50歲,將豁免鞭刑。
在去年田總理事會選舉中,由現任會長何文章率領的陣營取得大勝,在全部14個選舉職位中贏得12席。屬于何文章陣營的羅長彪擔任副會長(競賽)職位。
據報道,警方是在去年接到女田徑員報案後展開調查。當時剛上任一個多月的羅長彪,以協助警方調查案件爲由申請休假,卸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