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樹糾紛中輸官司的豪宅女主人被指因寶馬汽車司機不移開車子,讓她的法拉利駛過,涉嫌揮拳打一名男子的臉部。
案件發生在2014年2月25日下午約5時,被告徐嘉儀(72歲)否認有罪,案件昨天開審。
挨打的寶馬司機鍾炎平(39歲)供稱,案發當天,他把車子停在直落亞逸街,靠近天福宮的一條單行路上等候停車位。一輛紅色法拉利突然停在他車子旁邊,開車的是被告。被告不斷鳴車笛,要他移開車子。
鍾炎平說,該條馬路寬敞,連旅遊巴士也能駛過,有足夠位置讓法拉利通過,因此沒有移車。
被告生氣地罵他,並且不停拍照。他對被告說:“不會開車就別駕法拉利。”。
他當時坐在司機座位上,被告走到他車前,揮拳打他的額頭。事發突然,他閃避不及。被告手上戴著的戒指割傷他右眉部位。他過後報警,並且向法庭推事投訴。
代表被告的鄒天齊律師在盤問鍾炎平時,指鍾炎平用粗話罵被告,鍾炎平表示不記得。律師說,被告當時69歲,因被辱罵才掌掴鍾炎平。被告並沒有揮拳打鍾炎平。鍾炎平一一否認律師所指。
控方昨天也傳召目擊者蔡英偉供證,蔡英偉是廣告公司執行董事。
蔡英偉供稱,他當時在外面開完會准備回公司,開車的是他同事。當汽車駛到直落亞逸街,他看見兩輛汽車停在路旁,被告在拍照。
當他知道發生什麽事後,心想被告駕駛昂貴汽車,可能擔心駛不過弄壞汽車,因此要寶馬司機移開車子。他告訴被告,馬路上有足夠的位,他可以引導她駛過寶馬,但被告拒絕。
蔡英偉說,他當時並沒有聽見寶馬司機罵粗話。他看見被告揮拳打被告右眼部位。之後,被告再打一拳,但寶馬司機避開。他在被告離開後,向寶馬司機表示可以爲他作證。
在回答律師盤問時,蔡英偉說,如果寶馬汽車占據整條車道,他會勸對方開走車子。當時的情況不是這樣,有足夠的位讓法拉利駛過。
被告是一家建築設計事務所的創辦人之一。她因雨樹樹枝伸展到鄰居前院被起訴。案件去年審訊後,她輸掉官司,法庭裁定她賠償9800元,並須在期限內修剪“越界”的枝幹。她上訴高庭,但高庭駁回申請,不讓她上訴。
去年7月,她被控七項控狀,其中四項與雨樹糾紛有關,另三項指她蓄意傷害鍾炎平,以及把汽車停在烏節路中央擋路和騷擾他人罪。
控方將傳召三警員供證
控方是以蓄意傷害鍾炎平的控狀進行審訊,余項暫時擱下。案件昨天開審,原本早上9時30分開庭,但被告一開始提呈病假單沒出庭,不過到了11時許,現身國家法院受審。
除了鍾炎平和蔡英偉,控方將傳召三名警方人員供證,他們將在案件本月29日續審時供證。
在昨天的審訊中,律師告訴法官,他的當事人午餐回來,在媒體的攝影記者上前拍照時遭襲擊。他的當事人已報警。警方發言人回答媒體詢問時說,警方是在本月5日下午2時57分接獲報案,案件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