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國知名政治人物、前總統李明博所涉及的貪汙受賄案進行了二審宣判,李明博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並處以130億韓元的罰款,同時還需要追繳57.8億韓元。而在庭審之後,李明博也被當庭拘捕。
對于處于保釋狀態下的李明博,當庭被拘捕雖然是符合韓國法律的操作,但是這還是被韓國網友稱之爲檢方和警方的大動作。
李明博貪汙受賄案已經進行了將近兩年的審理,2018年4月,韓國檢方以貪汙公款、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
而這次的宣判,也意味著持續了近兩年的李明博案件,算是迎來了一個終局,李明博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監獄裏服刑,如果不被特赦,那麽他很有可能會最後終老監獄。
這次李明博案的終審結果,其實吐露出三大政治信號,而且每一個都和同爲前總統的樸槿惠密切相關。
第一,李明博案這次的審判結果,可以說是比第一次判得更重了,第一次是15年有期徒刑,而這次是17年有期徒刑,增加了兩年,特別是對于李明博這種耄耋老人來說,兩年可以說是一個很長的年份。
第三,這次李明博案件的審理結束,對于最大的在野黨自由韓國黨是一個沉痛打擊,對于挺樸黨“我們共和黨”來說同樣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因爲樸槿惠和李明博之前都是新國家黨成員,而自由韓國黨和“我們共和黨”都是從新國家黨裏面分離出來的,兩位前政治要人,一個被判重刑,另一個即將要被判重刑,這顯然是十分沉重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