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搬貨工人在食閣裏與一名學生互瞪,拳打對方的臉三次,把他打得嘴流血、下颚骨折。拳打學生的搬貨工人承認一項蓄意嚴重傷人罪,可能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
沈俊權(譯音,20歲)去年11月15日下午1時在宏茂橋工藝教育學院的口福食閣裏,經過一張桌子時瞪著學生伊爾凡(19歲),後者回瞪他。伊爾凡聽到沈俊權喊了一句“什麽”,他擡頭一看,見到沈俊權揮拳頭要打他的臉,但他本能地用手擋住。
沈俊權卻以另一只手揍伊爾凡的下巴一次,然後改以右手拳打伊爾凡的臉兩次,才被朋友拉走。
沈俊權昨天以打算申請刑事法律援助計劃的義務律師代他求情,獲准案件展期至22日。他已于上個月承認拳打伊爾凡的臉三次,幹下一項蓄意嚴重傷人罪。
案情顯示,伊爾凡遭拳打後,跑到廁所查看下巴,因爲他覺得下颚好像移位。當他走出廁所時,學校的一名職員發現他臉腫,幫他召救護車和報警。
醫藥報告說,伊爾凡下颚骨折,獲得15天的病假休養。
沈俊權打傷伊爾凡的五個月前,即6月22日淩晨5時10分,在崗沙路的一家咖啡店裏,向四個人抛椅子,以及把一罐開了的汽水丟向其中一人,砸中對方的太陽穴。因此,他被控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及魯莽行事傷害他人各一項控狀。他承認幹下重傷伊爾凡的罪時,同意魯莽行事傷害他人及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控方要求法官判沈俊權入青年改造所,而評估顯示他適合這樣的刑罰。青年改造所旨在改造年輕罪犯,刑期在一年半至三年之間,視罪犯服刑時的表現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