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男子因爲私運11只小狗進入本地,前天被判坐牢30周。
被告拉維詹德蘭(43歲)今年3月23日晚上9時,開著馬國注冊的汽車,入境兀蘭關卡時,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攔截搜查。
該局當時要求進一步檢查他的汽車,結果發現經改裝的油箱藏了11只小狗,之後交由農糧獸醫局處理。
小狗要載給一名本地人
調查顯示,被告當時准備把小狗載去給新加坡一名身份不明者。
被告沒供應糧食或水給小狗,它們在狹窄的空間也難以活動。小狗已交由農糧局照顧,接受檢疫。
被告也承認讓小狗遭受不必要的痛苦,被判坐牢20周,但這刑期與上述刑期一並執行,總計30周。
移民局和農糧局聯合發表文告說,私運健康狀況不詳的動物到新加坡,可能引發狂犬病等病毒。
私運動物或飛禽是罪行,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
文告指出,邊境是確保新加坡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安檢對我國的安全至關重要。移民局將繼續爲車輛和乘客進行安檢,防止不法之徒、毒品、武器、炸藥或其他違禁品等入境。
當局提醒,未經授權帶動物、飛禽和昆蟲入境是違法的。公衆可上農糧局的網站,或下載手機應用SG TravelKaki,查詢從海外帶動物入境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