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國家環境局和陸路交通管理局昨早在西部展開聯合取締行動,共向30輛重型車輛司機開出62張罰單,一輛馬來西亞注冊羅厘還因廢氣排放量超標,當場被遣返馬國。
這些車輛所觸犯的條例包括,超速行駛、在快速公路不靠左邊車道行駛、駕車時使用手機,以及沒有系上安全帶,因而被交警開罰單。
陸交局也在這次行動中取締36輛涉嫌非法改裝和超載貨物等問題的車輛,環境局則攔下一輛疑似廢氣排放超標的羅厘,將其“護送”到指定點檢查。
廢氣排放超標 馬國注冊羅厘遭立即遣返
這輛馬來西亞注冊羅厘經環境局檢查後被發現廢氣排放量超標超過一倍,高達94赫特裏廢氣單位(Hartridge Smoke Unit,簡稱HSU),被該局人員立刻遣返馬來西亞。
根據條例,重型車廢氣排放量若超出40HSU,環境局人員便會當場開罰單,罰款最高500元。至于外國重型車輛,一旦廢氣排放量高達70HSU,則會被直接遣返。
交警最新數據顯示,去年發生了41起涉及重型車輛的致命車禍,比前年同期的34起增加了20.6%。去年每10起致命車禍當中,就有三起涉及重型車輛,情況令人擔憂。
由于重型車輛司機駕駛時間長,而且工作時間緊迫,因此遵守交通規則對他們而言更爲重要。
交警強調將繼續嚴懲違例者,並呼籲其他公路使用者實踐良好的公路安全行爲。
交通警局副局長德沃勒詹(Devrajan Bala)助理警察總監表示,重型車輛由于體積龐大,若發生意外可造成嚴重後果,勸請所有重型車輛司機多爲他人著想,尤其是弱勢群體如年長者和小孩。“我們希望通過取締行動糾正重型車輛司機的不良駕駛習慣,加強公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