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雲舟 報道
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故居往後的命運有四種可能性,政府目前雖然無需就故居去留作出決定,但必須仔細斟酌這些選項。
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昨晚通過面簿列出李光耀的女兒李玮玲醫生一旦搬出舊屋後,舊屋可能面對的不同處置方案。她同時質疑,李光耀次子李顯揚何必急于在此時要政府承諾拆屋。
英蘭妮說,舊屋往後的命運有四種可能性,即拆除、保存(preservation)、保留(conservation)和強制性征用。
如果拆除舊屋,歐思禮路38號的地段就可進行重建。屋主可申請變更土地用途(rezone)、增加土地的容積率,以及重新發展土地。一旦獲批准,該地段的價值就會“遠遠超出目前一個兩層樓高房地産的市價”。
據媒體報道引述業內人士的話,歐思禮路38號目前的市價約爲2400萬元。
一旦拆除就“沒有回頭路”
不過英蘭妮說,舊屋一旦拆除就“沒有回頭路”。
保存舊屋則意味將舊屋列爲國家古迹,建築將受完整保存,未獲國家文物局批准不得對建築施工。舊屋也將在保存古迹法令下,在一年內被強制征用,以免原主長期擔負隨保存工作而來的責任。
相比下,保留舊屋將受到較少局限。只要符合市區重建局的准則,就可以對舊屋施工。無論保存或保留,都意味無法在地段進行重建。
如果被強制性征用,政府將征用土地,地段無法進行重建。屋主則會獲舊屋作爲兩層樓高私宅,在征用之時的市價等額賠償。
李顯龍總理已在2015年將歐思禮路38號轉讓給李顯揚。當時兩人同意各自將相等于歐思禮路38號一半市價的金額捐給慈善。李總理也自願將自己所持的余下一半市價金額捐給慈善。
英蘭妮質疑李顯揚爲何急著要政府承諾拆屋。她指出,李光耀明確要讓李玮玲繼續住在舊屋,政府也公開表示會尊重這些遺願,在李玮玲離開之前不打算對故居有任何作爲。
英蘭妮說:“就目前而言,讓屋子繼續留存並不違背那些遺願。”
李顯揚本月18日表示,李玮玲有意在故居終老。英蘭妮說,這意味事情在接下來20年至30年內無需有定案。
李顯揚當時也說,他“還沒有想過,如果成功拆除房子,下來會怎麽做”。英蘭妮昨天對此指出:“這看起來像是他還沒有排除重新發展那塊土地的可能性。”
英蘭妮說,現任政府在李玮玲搬出舊屋前無法也無需就故居去留做決定,現任政府也無法約束未來政府的決定。不過她重申,舊屋去留不是拆與不拆的二元問題,無論現任或未來政府仍有“一系列可考慮的選項”。
“站在政府的立場,問題是有沒有一個折中選項,讓我們在尊重李光耀先生遺願的同時,爲國家和國人保存歐思禮路38號的精神和曆史。”
她指出,其中一個可能的做法,是拆除舊屋,但保留曾舉辦多個曆史性會議、照片也曾公開過的地下層飯廳,再附加一個適當的曆史遺産中心。
由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領導的部長級委員會已指示相關部門研究未來政府在李玮玲離開舊屋後可考慮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