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李家故居爭端】
張志賢指出,部長、議員和公務員都明白他們的行爲須光明正大,而規範部長的《行爲准則》自1954年已存在,公共服務本身也遵循一套定期更新的行爲准則。
所有部長須遵守的行爲准則包括,不能下令指示或要求任何公務員從事或執行任何違背公共服務核心價值的公務。公共服務領域須遵守的另一套行爲准則則規定公務員須保守公共機密信息。
主管公共服務事務的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昨天在國會發表題爲“歐思禮路38號:部長委員會”的聲明,部分內容也回應工人黨國會議員提呈的口頭詢問。
工人黨主席林瑞蓮詢問政府制定什麽規則能確保部長和擔任高級政治職務者,在政府須做出決策的事務上若涉及個人或金錢利益,不會影響或去參與相關的決策和考量,以及如何執行規則。
議員方榮發(後港區)提問有什麽明確的規則和指示,可避免部長或擔任政治職務者的家屬濫用其地位權力,對高級公務員有所影響或發出超越他們專業工作領域的指示等;公務員和相關家屬會如何及多常接收到這些規則和指示,以及一旦發現有人濫權時能采取什麽法律行動等。
張志賢指出,各部長和議員都明白部長、擔任政治職務者和公務員的行爲須光明正大,而規範部長的《行爲准則》自1954年已存在,最近一次于2005年修訂並在國會公布。部長和擔任政治職務者在其任期開始時,或有新人受委時,都被會被告知這套准則。
准則清楚表明不能下令或要求任何公務員,從事或執行任何違背廉潔、中立、正直與誠實等公共服務核心價值的公務。准則也要求部長披露私人利益,並注明他們不能影響或支持任何涉及私人利益的課題。部長更被嚴苛地要求光明正大,並確保其公共職責與私人利益之間,沒有任何真實或看似存在的利益沖突。
總理也會在每屆全國大選後,向人民行動黨全體議員發出操行守則,其中的規定說明對議員行爲的期許等,包括在與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打交道時需要循規蹈矩並光明正大。守則也發布給媒體。
張志賢強調,公共服務領域嚴肅看待剛正不阿的價值。
公共服務本身也遵循一套定期更新的行爲准則。公務員可通過印刷成冊或內部網了解准則,新進公務員在參加導入課程時也會討論准則等。
准則包括禁止公務員從事任何會造成公共資源被政黨政治利用的印象的活動,並要求公務員維護公共服務的正直與聲譽,以及公衆對它的信任,包括保守公共信息的機密性。
公務員有多個渠道舉報可疑事件
張志賢說:“公衆提出的信息要求不會自動被滿足,而是會經過詳細斟酌。這同樣適用于家裏有親人擔任政治職務的公衆。”
他說本身曾數次通知國會,公務員有多個渠道可向部門負責人、常任秘書、公務員首長、公共服務委員會,或警方或貪汙調查局等執法機構舉報任何可疑的事端。
張志賢說,我國公共機構的透明度和效率獲得其他國際組織的肯定。他形容這是建國總理李光耀和我國其他先驅領袖共同建立的政府關鍵支柱,而公共服務領域堅信,也致力于維持李光耀和其建國團隊設下的高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