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找工作,大家肯定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公務員”,而公務員也與“五險一金”“朝九晚五”這些好的福利待遇挂鈎!是的,相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去考公務員也是更加穩定待遇好的一項選擇,很多家長也更希望自己的孩子去考取公務員。
但是家長你們知道嗎?如果你的孩子是這3類中的一種人,就是不能報考公務員的,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也不用浪費時間啦!你家孩子是這3種嗎?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是不能報考公務員的,即使是考了第一名也不會被錄用的;所以如果家長在想讓自己孩子考公務員之前一定要告誡孩子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能做壞事哦~
二、父母有“汙點”的人
有些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比較廣泛,不僅審查報考的人,而且父母也會被審查,這也顯示了公務員的嚴格性。
公務員考試在政審時,因爲親屬的原因會影響政審環節的有以下情形:
1、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
2、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3、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4、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三、提供的材料存在虛假的人
大家都知道報考公務員要提供一系列的資料,包括學曆證明以及戶籍證明還有實習證明等等。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並按有關規定追究出具虛假材料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歸根結底,大家還是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然可能未來會有很多限制。
你家孩子有這樣的情況嗎?對未來有什麽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