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降速門”事件終于有了定論,其實這已經不是蘋果第一次因爲擅自給用戶做主而被告上法庭了。在2月初的時候,法國就已經對蘋果公司擅自“降速”的問題進行了罰款,蘋果公司在更新系統的時候降低了部分iPhone機型手機運行速度的行爲是法國市場是不允許的,DGCCRF的報告中提到,由于蘋果的疏忽導致了iPhone消費者的獲取信息不對等的情況,因此對蘋果公司處以2500萬歐元的罰款,折合人民幣約2億元的罰款。
初步達成和解的協議目前還需要等待加州聖何塞區的法官的批准,如果最終獲得了法院的認可和批准,那麽蘋果公司支付的這一筆賠償金就會平分給消費者,按照每個iPhone手機用戶獲得25美元的標准,至于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需要根據iPhone手機的具體數量來進行調整,而需要賠償的iPhone手機的數量目前還無法確定,但是蘋果公司的賠償金額是不能低于3.1億美元的。
除了美國境內,其實在中國也出現過對蘋果公司“強制報廢”做法不滿的投訴,消保委也曾經向蘋果公司發出過查詢函,要求蘋果公司給予回複和修正。只不過似乎國內的維權意識沒有國外那麽強,投訴和抱怨居多,但是真正向蘋果公司提起訴訟的卻幾乎沒有。但是美國“降速門”勝訴以後,相信在全球範圍內會有更多的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而蘋果降速的問題也需要得到公司的重視和解決。對此,你怎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