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洪吉傑因茶水攤員工拒端飲料而大罵和爆粗,咖啡店助手許統明與他起爭執,被他揮拳打傷右眼,一時失控揮刀砍向他的脖子,導致他傷重不治。
因不滿咖啡店的自助式服務,一名食客在茶水攤員工拒絕爲他送飲料後,在店裏丟盤推椅子,結果這一鬧卻讓他丟了命。
咖啡店助手許統明(51歲)昨天在高庭承認誤殺,用菜刀砍死食客洪吉傑(37歲),被判坐牢八年。許統明案發時在後港3道第23座組屋樓下的咖啡店工作。
去年2月25日淩晨約1時55分,洪吉傑到許統明工作的咖啡店吃夜宵,已下班的許統明當時留在店內喝酒。洪吉傑先向一名咖啡店助手點了一罐汽水,指示對方把飲料送到他用餐的桌子。助手告知洪吉傑,咖啡店在晚上11時後采取自助式服務。
案情顯示,洪吉傑聽了後非常不高興,大聲向另一名打理茶水攤位的員工張聰明點汽水,不過,後者同樣請他自己到攤位端飲料。
洪吉傑吃完東西後見飲料還沒送到,氣得把盤子丟在地上和弄倒椅子,跟著走到茶水攤位質問張聰明說:“你不要做我的生意是嗎?”他也怒問許統明爲什麽瞪著他,許統明否認並向他道歉,但洪吉傑仍不滿意,罵了連串髒話後才轉身離開。
許統明過後從一個攤位裏,拿了把菜刀插在腰間,不顧同事勸阻,稱要再跟洪吉傑解釋咖啡店的自助服務規定。淩晨約2時10分,他尾隨洪吉傑走到電梯等候處,兩人在那裏起爭執,洪吉傑打了許統明右眼一拳。
被告砍人後說“我糟糕了”
許統明頓時失去控制,拿出菜刀往洪吉傑的脖子砍去。一名公衆經過時見洪吉傑倒臥血泊中,找人幫忙報警。
許統明幹案後,把菜刀洗幹淨放回原處,再繼續喝酒。他以福建話告訴張聰明“我糟糕了!”(洪吉傑)“倒了!”。他不久後回到宏茂橋住家,打電話告訴哥哥,他爲了教訓一名食客砍傷對方,估計該食客活不了了。
洪吉傑的脖子有一道長20公分,寬五公分的嚴重傷口,頸動脈被割斷,同日淩晨約3時30分在醫院傷重不治。許統明案發同日在住家被捕。
控方促請高庭判許統明監禁10年至12年,義務代表許統明的陳俊良律師則指不超過七年的監刑是恰當的。
主控官林愛娟副檢察司形容,這是一起“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當洪吉傑離開咖啡店時,這起糾紛就應該結束,但是被告卻不理會同事的勸阻,刻意追上去。洪吉傑在咖啡店時態度充滿敵意,被告應該知道若繼續對抗必定會引起暴力事件。
陳俊良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和洪吉傑在電梯等候處爭吵時,有公衆聽見洪吉傑大喊,而被告還是小聲說話。這顯示他原先沒有殺人的意圖,直到洪吉傑揍他後,事情才一發不可收拾。(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