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下持刀搶劫武吉知馬路上段蚬殼油站的一名男子,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坐牢和打鞭的刑罰。
被告維斯瓦納丹(Visvanathan,48歲)沒有代表律師,面控時神情鎮定。
控方要求還押被告接受進一步調查,法官批准所請,案展本月8日過堂。
這相信是10年來首起持刀搶劫油站案件。
被告面對一項持械搶劫控狀,指他在上個月31日中午12時52分,搶劫位于武吉知馬路上段219號的蚬殼油站,威脅油站職員交出1193元現金。控狀顯示,被告當時被指手持一把菜刀。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另加鞭打至少12下。
根據報道,被告案發時被指戴著頭盔和墨鏡,得逞後騎電單車逃跑。沒有人在事件中受傷。
警方是在當天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並在四小時內迅速破案,于當天下午4時許在裕廊東21街一帶埋伏,趁嫌犯停放電單車時將他逮捕。
這是本星期內發生的第一起持刀搶劫案,在油站搶劫案發生後第二天,即本月1日,烏美1道第301座的西聯彙款也發生持刀搶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