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一起跳車丟命的意外,揭發一起婚外情。
一名在美容院工作的已婚少婦,14年前認識美容産品公司的總裁後,兩年後休夫帶著當時僅4歲的女兒,改嫁給總裁。不料多年後又暗地裏搞上已婚情夫,還一起掏錢買公寓築起愛巢。
有一次她與情夫在車上吵架,情夫疑一時沖動跳車,結果傷重丟命。警方介入調查後,情夫的遺孀也找上總裁揭內情,總裁才驚覺妻子搞婚外情,自己戴上了綠帽。
妻子後來離家出走,入禀法院要離婚。經過長達一年多的離婚官司後,兩人去年正式離婚。
法官針對兩人200多萬元(600萬令吉)婚姻資産的分配、女兒的撫養權,以及妻女的贍養費做出裁決。
根據判詞,兩人是在2006年認識。女方當時已婚,在一家美容院裏工作 。男方是一家美容産品公司的創辦人以及總裁,也是多家公司的董事。
不到一年後,女方和前夫離婚,在2008年帶著當時年僅4歲的女兒改嫁給總裁。這也是總裁的第二段婚姻,他和前妻育有兩個兒子,已經成年。
結婚7年後,即2015年,總裁突然接獲妻子正在協助警方調查一起案件 ,一名男子從她車內掉下,結果命喪街頭。妻子當時聲稱那個人喝醉酒,才會不小心跌出車外。
豈料男子的遺孀找上總裁,揭發亡夫與他的妻子搞婚外情。遺孀也是在警方調查後才發現真相。
女子休夫改嫁給美容産品公司的總裁,多年後她又暗地裏搞上已婚情夫,沒想一起死亡車禍揭發此事,總裁才發現自己被戴綠帽。(檔案示意圖)
總裁懷疑,妻子和情夫在車上爭吵,情夫才會氣憤跳車。他也發現,妻子原來早就在2013年偷偷和情夫一起買了一棟私宅,做爲幽會的愛巢。
總裁聲稱,知道真相後他非常傷心,但爲了女兒決定忍下,妻子卻在2017年離家出走。
女方並沒有否認搞外遇,聲稱是總裁的不好,她才會搭上情夫。
視繼女如己出
突然要和繼父“斷絕關系”
女兒雖然不是親生,總裁卻將她視如己出,對她照顧無微不至。女兒突然寫信給法官要和繼父“斷絕關系”。
判詞指出,女兒今年已經16歲,在2011年7歲時,跟隨總裁的姓氏。
妻子在2017年9月離家出走後,女兒不久後就離開找媽媽。她在離家三天後發簡訊給繼父,說無論怎樣他都是她的爸爸,雖然可能以後都無法時常見面,但她依然愛著他。
不到一年後,妻子通過律師提交女兒在2018年8月6日寫給法官的一封信,信中女兒指她從來都不喜歡繼父,不要父親和母親一起共同撫養她。
法官認爲,女兒的轉變太過極端,懷疑女兒是因爲卷入了夫妻之間的糾紛才會被迫這樣說。
法官指出,根據大老板所提供的簡訊記錄,他和女兒的關系一向非常好,即便兩人分開住後簡訊聯絡依然沒斷。
法官最終判兩人共同擁有女人的撫養權,並且指出這樣做是爲了女兒著想。
不將奢侈品列入婚姻資産
帶著女兒“嫁入豪門”,總裁指妻子多年來過著奢華生活,每逢佳節都一定要名牌包包或首飾當禮物。兩人爲總值數十萬元的上百件禮物,爭得面紅耳赤。
女方妻離家時被指帶走了40件名牌包包、首飾以及鞋子,並且在家中留下了上百件。
總裁指出,他曾送給妻子10件特別貴重的包包以及首飾,包括價值數萬元的愛馬仕(Hermes)包包和愛彼(Audemars Piguet)手表,但妻子聲稱已經都不見或賣掉。
女方不滿男方要將這些物品都列入婚姻資産,指這些物品都是二手貨,已經“一文不值”,若男方真覺得價值非常高,願意給他10%折扣都賣給他。
法官認爲這上百件的物品價值繁雜,若真要一一厘清聆訊就會沒完沒了,裁定不將妻子的奢侈品列入婚姻資産。
女方無獲任何贍養費
妻子聲稱自己“出得了廳堂、入得了廚房”,不但在事業上幫助丈夫,也陪他飛往各地經營事業,還一手打理家事。丈夫反指妻子只是應酬時幫忙“露臉”,整天就只會開派對花天酒地。
兩人結婚後,妻子在丈夫的美容産品公司工作,月薪1萬6500元(5萬令吉)。
她聲稱對公司貢獻非常大,除了出差,還幫丈夫擴展公司的業務;但丈夫只顧工作,家裏的一切都是她一手包辦。
但總裁否認妻子說法,指妻子只是應酬時“露臉”,妻子嫁給他後,要他請女傭服侍她,天天只想著到處開派對。
法官對于兩人的說法都有所保留,認爲兩人既然是夫妻肯定都有幫助彼此,不可能一方對任何事完全不理不問。
法官最終根據兩人經濟的貢獻分配資産,總裁獲得128萬元(384萬令吉)(62%),而妻子能得78萬元(234萬令吉)(38%)。
男方必須每月給女兒1784元(5400令吉)的生活費,女方沒有獲得任何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