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犯罪團夥成員打電話給本地受騙者,冒充新加坡警方或中國公安,索取銀行戶頭資料和密碼。他們專向年輕或年長者下手,因爲這些人對權威有畏懼感。
侯啓祥 報道
台灣犯罪團夥布下電話騙局,冒充警察騙錢,派跑腿到新加坡來接收和移交贓款。
團夥的兩名跑腿過後落網,揭露了這個跨國犯罪團夥專門向年輕或年長者下手,在本地犯下一系欺騙案。
台灣的郭志成(32歲)和邱偉明(22歲)前天分別承認六項和一項抵觸貪汙、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
控方促請法官判監36個月和12個月,案展本月30日判刑。
案情顯示,犯罪團夥成員打電話給受騙者,冒充新加坡警方或中國公安,聲稱他們涉及非法犯罪活動,例如洗黑錢,要他們提供銀行戶頭的資料和密碼作爲調查之用。
團夥利用這些資料進行非法轉賬,將錢轉入另一名受騙者的戶頭,然後要對方把錢提出來交給團夥的成員。受騙者相信他們是執法人員,在進行調查工作,便按照指示去做。
兩名被告是在今年4月被團夥招募成爲跑腿,負責在新加坡接收和移交贓款,酬勞是5萬台幣(2000多新元)。
他們是以接班的方式當跑腿。郭志成4月26日抵達新加坡,由團夥之前派來的林義宏負責訓練,並在林義宏回台灣後接手。
林義宏教郭志成如何通過Skype與團夥成員聯絡,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指定地點,也教他如何避開閉路電視。
邱偉明5月5日到新加坡,由已經上手的郭志成負責訓練。他也准備在郭志成回台灣後接手工作。邱偉明在抵達新加坡後,郭志成便帶他去“開工”,接收2萬2000元。錢到手後他們回返居住的廉價酒店,但被早已接獲線報的警方逮捕。
從4月28日至5月5日,郭志成接收和移交的款項共9萬2000元,警方起回4萬2000元。剛抵步的邱偉明涉及款項爲2萬2000元。
主控官阿素甘副檢察司說,警方去年共接獲487起涉及冒充警員的詐騙報案,涉及騙款高達2300萬元。2015年,卻沒有類似的報案。這種趨勢預料會繼續到今年。
由于涉案的是跨國犯罪團夥,一般上是來自馬來西亞或台灣,因此很難偵破。
他說,犯罪團夥專門向年輕或年長者下手,因爲這些人對權威有畏懼感。兩名被告參與犯罪團夥的非法活動,專門到新加坡來犯案,協助團夥洗黑錢,必須嚴懲。(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