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女雇主因爲沒有支付女傭近一年的月薪和工資,被人力部提控上庭,罪成可面對罰款和監禁的刑罰。
欠約5700元薪水
人力部昨天發文告說,30歲的新加坡籍婦女李君在日前被控。
她面對的13項控狀指她沒有支付緬甸籍女傭月薪和休息日工資,總額約達5700元。
調查顯示,這名女傭從去年3月7日至今年2月21日沒有收到任何工資,李君因此被控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
人力部也已禁止李君雇用外籍女傭。案件將在下月12日上午11時過堂。李君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面對罰款最高一萬元、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工作准證條例,外籍女傭的工資每次結算時不應超過一個月,而且雇主須在結算工資時段結束的七天內支付女傭。
雇主也須保留每月支付工資的記錄,記錄上也要有女傭的書面確認。
雇主應向女傭確認她是否要開個人銀行賬戶,讓雇主通過銀行轉賬直接支付工資。雇主不應該爲女傭保存工資,或以此爲雇傭條件。女傭若要求雇主幫忙儲蓄工資,雇主應該拒絕。
人力部提醒外籍女傭若沒有收到工資,應立即向雇主反映;若拖欠工資的問題持續未解決,女傭應向人力部舉報,或向女傭中介求助。
公衆若知道有女傭沒有獲得工資,可通過電郵[email protected]或熱線6438-5122提供詳情給人力部。所有資料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