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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覺得羅厘司機駕車莽撞,一怒之下加速上前攔下羅厘,還揮拳打人。
被告陳吉發(47歲,司機,譯音)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昨天被判入獄四個星期。
去年10月20日晚上約10時15分,一輛羅厘在泛島快速公路,朝大士方向的裕廊西支路上超越前方的貨車。根據案情,貨車司機陳吉發因爲羅厘突然超車感到生氣,便加速上前攔下羅厘。
陳吉發跟著下車打開羅厘駕駛座的車門,掌掴駕駛羅厘的西瓦林根(30歲,建築工人)。他也兩次揮拳揍西瓦林根的胸口,抽出羅厘鑰匙扔在地上。西瓦林根爲了阻止陳吉發搶鑰匙,過程中刮傷手指。
陳吉發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陳吉發的反應確實過于激烈,他希望向傷者道歉。他是初犯,而且傷者只受輕傷,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時說,是陳吉發先挑釁西瓦林根,他掌掴了對方後仍不住手還繼續動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