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上市公司聯合工程一家子公司的女副總裁,與外人串通“吃”公司的錢,五年內騙取1000余萬元,然後大肆揮霍,花297萬6000余元購買房地産、汽車、名牌和多份保險等。
被告李琳達(39歲)制造假工程,把工程發給她利用父親名義設立的公司或其它公司,再僞造發票等其它單據,向聯合工程騙錢。
她昨天承認361項欺騙、共謀欺騙和轉移贓款控狀,控方促請法官判處她坐牢至少14年。法官展至9月8日判刑。
被告案發時是聯合工程(United Engineers Ltd,簡稱UEL)子公司UE ServiceCorp副總裁(資産管理)。她在2009年加入公司,當時只是一名助理經理(房地産),2014年擢升爲副總裁(資産管理),負責管理聯合工程名下的房地産。她是在2015年被革職。
四同謀也被控
案情顯示,被告的四名同謀陳義基、黃榮剛、黃淑君和陳建文都已被控,案件在處理中。
陳義基案發時是Ying Xin Services的經理,調查顯示,被告從受雇的那一年起,即2009年,便和陳義基串通設下騙局騙聯合工程的錢。被告制造假工程,要陳義基提供多個承包商的信箋,由她僞造投標書投標假工程。
從找承包商、批准工程到確保工程順利完工,都是由被告負責。她批准工程後,交由上司核准。被告的上司信任她,從沒懷疑,每次都批准。聯合工程支付的工程費,陳義基能獲得一半款項。
黃榮剛是陳義基拉攏加入的。黃榮剛設立一家公司,被告把假工程發給他的公司。黃榮剛在2013年和2014年利用妻子和女兒的名義設立五家公司,並把這些公司的信箋交給陳義基,由陳義基拿給被告制造假投標書。
黃淑君和陳建文則是被告拉攏加入,協助她僞造假投標書。黃淑君2013年加入騙局,從中獲得13萬元酬勞,陳建文2015年加入不久騙局就被揭發,一分錢都沒得到。
被告甚至購買點陣式打印機(dot-metric printer)來僞造發票和公司蓋章。
除了與外人串謀,被告也獨自騙錢。她利用父親的名義設立一家公司作爲騙錢工具,再由她把假工程發給這家公司。公司收到工程費後,被告叫父親從公司的銀行戶頭提款交給她。有時,被告也把收到的支票存入母親的銀行戶頭,然後叫母親提錢出來給她。
被告連自己屋子的裝修費都要公司付,她以同樣的手法騙取公司支付22萬元裝修費。
從2010年至2015年,被告總共欺騙聯合工程高達1014萬3300元,其中171萬1800元是被告獨自騙取,剩余843萬1500元是被告和其他人共謀騙取。
被告一分錢都未償還
被告騙錢後大肆揮霍,購買了兩份保險、在本地購買四間私人公寓和在峇淡島購置兩個房地産。此外,她也把錢拿去買車、風水首飾、名牌手表和包包等,總共花費297萬6000余元。當局事後起回91萬余元款項和財物。被告一分錢也沒有償還。
控方促請法官嚴懲被告,主控官賈斯敏珂兒副檢察司說,被告濫用職權,有預謀幹案。她因爲貪心,與同謀在五年內犯案,騙取巨額款項。(人名譯音)